法治中国需要建立社会保障积分制(4)

法治中国需要建立社会保障积分制(4)

——经济学者董志龙畅谈深化改革热点问题

此外,在国家保障基金的来源上,财政收入是主要来源,有必要在税收分级的基础上采取浮动税制,或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逐步取消个人交保费的措施。所谓税收分级,是指按经济体规模或营业能力划分税收等级,并按国家财政预算来确定财年的税收标准,大型经济体多征,小微经济体要少征或不征,欠发达地区少征,发达地区多征,以平衡区域性经济落差,促进产业均衡分布。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召开的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强调,“改革要突出重点,对准焦距,找准穴位,击中要害,推出一批能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深刻领会习总书记的讲话的内涵,我认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就是一个硬招实招。纵观社会保障体系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建设中的作用,它是经济发展的“推进器”,是维护百姓切身利益的“托底机制”,是维护社会安全的“稳定器”,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亦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这让人想起古希腊物理学家阿基米德的那句话“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撬动地球”。科学合理的社会保障体系建构,恰如那个支点,可以于无形中培育和生成新的消费市场生态,消化产能,推动经济的良性循环;可以缩小贫富差距、职业高低贵贱之分,推动社会稳定发展;亦是我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增强党和国家的凝聚力、维护国家稳定的“要津”之道。让我们关注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社会保障积分制的完善与社会保障对经济社会产生的杠杆效应,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经济社会稳步、有序、良性发展倾尽绵薄之力!

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积分制

经济学者董志龙建议,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应由基础保障和积分保障两部分构成。前者要由国家财政来提供,采取无差别对待的原则,社会公民在基础保障部分一视同仁;后者是将社会保障各保障条目以积分的形式评价,并以积分的形式来匡定保障水平,该积分永远跟着公民走,成为一种系数保障。

在积分的量化设置方面,要按照具体行业、单位来划分,不同行业、单位的社会保障积分不同,同一单位的积分相同。积分标准由有关部门和行业一起合作设定,单位好积分少,单位不好积分高,还要向中低收入群体、农村、中西部等方面倾斜。同时各个行业的积分标准可变,每年可根据头一年的就业形势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保障资金必须社会化,要设立国家保障基金,把国企改革的红利、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盈利都按一定比例放到保障体系的基金中来。此外,还要鼓励各种类型的经营机构主动为保障基金建设贡献力量,甚至可以按每年对保障体系的基金的贡献率为标准来考核政府绩效。最终,通过调整保障基金投入的结构和方向,明确投入的重点项目、重点地区与重点人群,来实现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

社会保障积分制及国家保障基金的建立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统筹兼顾,多措并举,以促进经济平衡、缩小贫富差距、促进产业的合理布局等因素为着眼点,理顺社会保障系统性运行的各环节,实现社会保障创新机制的整体设想,让改革红利真正受惠于民。

附:

董志龙简介:经济学者、研究员、经济学博士,中国经济论坛创始人,中国资本论坛秘书长,资深媒体人,著有《人民币崛起》、《资本革命》、《资本农民》、《货币大战》、《财富中国》等28部经济学著作。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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