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需要建立社会保障积分制(2)

法治中国需要建立社会保障积分制(2)

——经济学者董志龙畅谈深化改革热点问题

三、社会保障积分制是缩小贫富悬殊、职业高低贵贱差距的利器

问:社会保障积分制是你的一个新的提法,富有创意,您能不能具体谈谈积分制的模式、作用以及可能带来的社会意义?

董志龙:社会福利保障的目的,不仅在于提供人们抵御生活中各种风险的资源与能力,更重要的在于帮助人们提升生活幸福感。就社会保障而言,中国需要编织一张横覆13.5亿人口,纵贯养老、医疗、就业、社会救助和福利的安全网,缓冲各种失速与不平衡带来的风险。

之所以要建立推行社保积分制,是为了让改革红利惠及全民,既兼顾社会公平又提高社会效率。如前所述,在我的设想中,社保积分可以划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基础保障部分,这一部分是基础,体现国家福利特征;另一部分是职业保障部分,体现社会贡献特征。

在积分的量化设置方面,要向中低收入群体、农村、中西部等方面倾斜,以利于平衡不同人群和地区的收入差异。保障投入应该向城乡中低收入群体倾斜,满足其社会保障需求,提高其收入水平;向农村倾斜,可将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主要是指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渠道支持中西部地区的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高中西部地区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

有了积分制,贫富差距带来的社会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职业的社会尊敬度将有效转化为具有现实利益的社会保障积分,从而最大程度上弱化职业高低贵贱的差别,促进人才的流动,提高人才利用率,从而提高社会效率,推动经济社会更健康有序发展。

四、新社会保障体系将是这轮金融、国企改革的前提

问:当前,经济领域改革深入展开,针对目前社会热议的金融和国企改革,您有哪些建议?

董志龙:不同于数十年前的国企改革,如今推行金融、国企改革遇到的阻力可能更大。这体现在:一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人们权利意识明显增强;二是多种用工制度并存,同工不同酬、用工无保障现象仍存在;三是改革者仍需强化改革意识,提高综合素质,不能仅做口头上的改革,也不能简单地将机构人员改革等同于“甩包袱”,盲目裁员。如果改革不慎、处置不当,可能造成新的不稳定因素,于改革大局、社会发展不利。

不论是金融改革,还是国企改革,新社会保障体系的建构都是前提与基础。没有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完善,金融改革与国企改革也将成为舍本求末的改革。

打个比方来说,如果你做了一个很大的蛋糕,可你不去考虑如何分配,而是一味地考虑如何做更大的蛋糕,结果呢,蛋糕消费不掉,再生产也将无法继续进行。在即将出版的《法治中国》一书中,我着重强调了国有企业收入进入社会保障基金参与全民保障分配的问题。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因为消费是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之一,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而消费市场是需要培育的,当多数人的消费能力欠缺时,经济发展将无以为继,同时也带来许多社会问题。而社会保障体系恰恰是经济发展的“调节器”,它的创新和完善,或者说社会保障积分制能使得人们基于心理安全而消费,于无形中培育和生成了新的消费市场生态,消化产能,推动经济的良性循环。

近日,我还看到《人民日报》刊发的题为《贫富差距到底有多大?》一文,分析得很到位,所揭示的问题也令人警醒。创新社会保障体制和机制,为更多低收入者、弱势群体争取改革红利,正是避免贫富差距扩大、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路径。综上所述,我认为,新社会保障体系的建构将是新一轮金融与国企改革的前提与基础,只有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了,突破了改革的“中梗阻”,金融与国企改革才能够更顺畅地进行。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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