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思考(5)

对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思考(5)

3、混合所有制改革最根本的是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

在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重点的新一轮国企改革全速推进背景下,如果缺乏法治思维和法律支撑,容易导致种种意料不到的“混改乱象”,甚至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这种担忧已有前车之鉴,如上世纪90年代末兴起的“国退民进”浪潮,有的就因为头脑发热,法律意识不强细则标准配套机制不完善操作不规范,最终导致大规模国资的流失,相关从业人员也受到了党纪国法的制裁。要使各类资本不再心存疑虑地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必须“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在混改革方案出台前,要依法依规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坚持集体研究决策。在混改过程中,要科学评估国有资产价值,依法保护各类产权,完善市场定价机制,强化交易主体和交易过程监管,做到规则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害职工利益,防止化公为私和逃废金融债务。在股比确定、资产评估、产权转让、资本运作、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要认真对照《公司法》、《合同法》、《企业国有资产法》、《证券法》、《劳动法》等法律要求,既勇于探索,又不信马由缰,突破法治的红线,做到于法有据,发挥好法治的保障、规范与推动作用,让“混改”的航船开得更稳、行得更远。

参考文献:

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2014年

《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中央党校文献研究室编 中央文献出版社 2014年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重要文献选编》中央党校教务部编 中央党校出版社 2010年

《在改革中形成增长新常态》刘世锦主编 中信出版社 2014年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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