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文化保护刍议

民间文化保护刍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中央文艺座谈会上特别强调,中华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也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民间文化作为民众生活层面的文化,承载着民族的记忆,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加强民间文化的保护和发展,使得优秀民 间文化活起来并传下去,是当前文化建设的重要课题。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民间文化重视程度的提升,民间文化得到了一定的挖掘、整理和推广,民间文化产业开始从无到有,民间文化的继承人也得到了政府的相关补贴补助。然而,民间文化的传承保护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民歌、戏曲、评书、舞蹈等因学习周期长,传承人队伍在不断萎缩,面临失传的危险;传统民间文化缺乏学习氛围和基础设施,开展活动的硬件设施极为匮乏;民间文化产业规模过小,缺少创新,市场竞争力很弱,更谈不上形成品牌经济,等等。解决上述这些问题,传承保护民间文化,政府要发挥自身的主导与推动作用;借助社会与民间的力量,大力推进民间文化产业化,完成从“外部输血”到“自身造血”的转变;厘清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防止政府职能缺位与错位。

保护传承民间文化遗产,需要政府行使相应职能。随着现代化的推进、外来文化的冲击和现代传媒的影响,民间文化自我传承的原动力也逐渐消失,其生存环境遭到严重威胁和破坏,因而迫切需要政府的保护。政府要制定和执行民间文化保护传承的法律法规,建立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有自身特色的民间文化保护制度,维护和改善民间文化的生存环境。我国政府提出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日”,这一举措就是为了营造民间文化遗产保护的氛围,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这方面的工作还需不断加强;民间文化传承发展工作需要大量人力、物力的投入,因此,国家应当建立抢救与保护民间文化的专项基金,用于资助民间文化的普查、采录、保护、传播,以及资助和培训传承人等方面;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组织引导学术界、商界、新闻媒体及各级文保组织积极参与,整合民间文化保护力量进行民间文化的传承发展工作。

民间文化的传承保护,需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我们应当大力发展民间文化产业,打造完整的产业链。传承保护民间文化,市场主体是“造血”的关键。发展民间文化产业,一是立足本地民间文化资源,以现有规模较大的文化企业为主,规划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推进产业快速升级。二是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引导多元化投资主体进入,鼓励非公企业和民营企业参与。三是同发展其他产业一样,民间文化产业的发展壮大需要以完整的产业链为依托。应制定和调整相关产业政策,保证产业链的完整性和整个产业的竞争力。五是打造本地民间文化的专属品牌。文化产业本质上是个性化产品和服务的集合,最大的消费点就是“个性”。只有从本地民间文化中寻找到 “特”色,在创新中打造“名”牌,才能在整个产业中形成一加一大于二的协同发展效应。

做好民间文化保护传承工作,需要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力量。随着民间文化逐渐被重视,以及民间文化的逐步产业化,各级政府应将一部分民间文化管理职能交还给社会和中介组织,由社会组织代替政府进行管理,防止政府职能的“越位”,将属于自己的职能收归政府,避免政府职能的“缺位”,从而实现政府与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力量之间的职能重新组合。通过这样的职能转变,清除民间文化传承与发展的障碍,同时寻求民间文化产业化发展之路,一方面继承和发展优秀的民间文化 精髓,将民间文化在更广泛的人群中宣传推广,另一方面实现民间文化的经济价值,提高民间文化传承者的经济收入,带动民间文化所属地区的经济发展,改变当地人民的生活面貌。

(作者单位:省委宣传部理论处)

责任编辑:田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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