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2015年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我乡生猪养殖污染治理,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开展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促进生猪养殖转型提质升级,有效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实现养殖生态环境有根本性好转。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及《浏阳市城乡统筹环境同治三年行动(2015-2017年)工作方案》(浏办通知〔2015〕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乡生猪养殖污染治理,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开展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美丽浏阳、打造幸福家园”总体目标,以“城乡统筹、环境同治”为抓手,深入开展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促进生猪养殖转型提质升级,有效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实现养殖生态环境有根本性好转。

二、工作目标

1、加强政策引导、推进整村治理。充分利用《浏阳河流域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等治污政策,协同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整洁屋场”、“美丽屋场”等示范小区规划建设的步伐,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养殖污染治理。按照市级部门开展养殖污染治理整村推进的要求,每个季度完成一个村的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逐步开展浏阳河流域、居民集中取水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养殖业退出工作。

2、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养殖污染减排。对生猪存栏50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制定监管台账,定期检查,并按要求上报市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生猪存栏500头以下的养殖场(户)实行严格监管、监督,督促养殖场(户)加强对排污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营维护、保养,确保达标排放。

3、加强技术指导,推广生态养殖。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等基本原则,引导养殖场根据自身养殖规模等具体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切实可行的治污工艺和模式:即大型养殖场的工业化治理模式、中型养殖场的综合治理模式、小型散养户的种养平衡治理模式。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乡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罗拥军任顾问,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彭庆辉任组长,于焕民、余耀东(常务)、曾祥浩任副组长,刘良平、柳建成、罗严、罗佩芳、吉钟为成员,环境整治办、畜牧站、农业办、党政办、综治办、财政所、城建所、计生办、社会发展办、企业招商办、项目办、国土所、林业站、派出所、供电所、农村商业银行**分理处、各村民委员会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乡环境整治办),由张洁、高成志任主任,工作人员由环境整治办全体人员,畜牧站、国土所抽调1名业务骨干组成,其它成员单位明确1名工作人员。

责任编辑:田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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