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破解卫生监督执法难题(2)

以法治破解卫生监督执法难题(2)

三、对策及建议

一是提高对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认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肩负着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的重大职责和推动深化医改、为人民健康服务的重要使命。实现卫生计生行业领域法治化,是实现依法治国、全面建成法治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做好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是强化政府卫生计生综合监管职能、保障卫生计生监管目标、维护卫生计生服务秩序的重要保证,也是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根本保障。

二是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做好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基础,首先要明确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地位。加快推动《基本医疗卫生法》立法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范和技术标准,增强法规、标准的适用性、可操作性。同时,对不同时期制定的法律需要在通盘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整合、修订。

三是推进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行为规范、保障到位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是监督执法工作的根本保证。应遵循整合资源、综合执法、提高效率的原则,整合卫生、计生现有行政执法力量,组建省、市、县三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强化政府责任,加大资金投入,逐步解决监督执法保障滞后的问题。加大监督执法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技术能力建设。各级疾控机构是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的重要力量,是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技术支撑。各级各类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不断加强硬件投入和能力建设,抓好质量管理和规范化建设,提高检验检测方法的技术水平,适应监督执法工作的要求。

四是改进执法监督稽查工作。要完善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程序和具体操作流程,建立健全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要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协查的标准和程序,做好部门之间案件移送、督办工作以及跨区域案件协查工作。要建立健全监督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稽查制度,实行层级稽查和内部稽查,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推进监督执法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执法工作,提高监督执法效率。

五是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建设,使监督执法机构的规格、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应进一步加强和充实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明确省、市、县三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配置标准,从根本上解决人员短缺的突出问题。同时应加强监督员的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卫生计生监督员资格考试管理、持证上岗、职位分级管理等制度,提高监督员综合能力水平。

(作者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责任编辑:田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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