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制度建设 高悬反腐利剑(2)

加强制度建设 高悬反腐利剑(2)

由于高校在社会中的特殊地位和特殊功能,遏制高校中的腐败现象,已成为社会热切关注的焦点,刻不容缓。为此建议:

一是尽快完善高校中易发多发腐败领域的制度和机制。在基建、采购、后勤服务、招生、财务运行等这些易发多发腐败现象的部门和工作中,要针对薄弱的环节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要制定公开透明的监督制约制度,要坚持实行校务公开制度、预决算公开制度、阳光招生制度、公开招投标等制度,建立纪检监察机制、特殊岗位轮岗等机制。

二是严格执行工作程序。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原则,完善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的议事决策规则。要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制度,建立决策和执行的制约机制,避免领导在工作过程中出现权力过于集中、权利不受制约监督、个人说了算的行为。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要坚持高校纪

检监察负责人列席校长办公会的制度,对学校的决策过程和决策事项进行监督。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全程监督基建、采购招投标工作,在选择招投标代理、标书制定、确定中标单位等环节中严格把关,要公开招投标的中标单位,接受教职员工的监督。要发挥学校工会、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无党派人士对学校重要工作和重要事项进行民主监督的作用。教育行政和纪检部门要不定期抽查、审计学校“三重一大”的工作,高悬反腐的利器。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湖北省委常委、长江大学副校长郑军:

建立防控预警有效控制腐败风险

一是高校应深化作风建设,营造反腐良好环境。作风建设是反腐治本之策。为了在高校营造风清气正环境,高校应加强廉政教育,建设廉政文化,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纳入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师德建设等高校的每一个环节,不留死角和空白,形成崇尚廉洁的良好风尚;通过剖析腐败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宣传反腐高压态势,增强自律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监督意识;同时借鉴其他领域反腐工作经验和做法,结合高校性质和自身特点,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和工作办法。

二是高校应健全治理体系,形成健康长效规矩。教育治理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加强高校治理体系则是推进教育治理的重要保障和提高办学质量的核心抓手,更是高校反腐倡廉的有效手段。高校治理应在国家治理、教育治理框架下就高校组织架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和后勤服务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规范,对每一事项应全覆盖,既包括人员又包括财和物,既包括领导和非领导行政人员又包括教师和学生,既包括廉政规定又包括勤政要求,既针对人又针对事,既有权力又有责任,构建既全面又协同的制度体系,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和反腐倡廉保障机制。需要注意的是,加强高校治理,既要注重体系的完整性,又要注重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透明度。如同组织上不能提拔“带病”干部一样,高校治理的顶层设计者和制度设计者不能是病根,体系和制度上不能有病态。在这样的原则和背景下,高校才能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规矩,全体教职员工才能将精力全心全意投放到本职岗位和工作上,否则既增加协调沟通的“社会成本”,又给腐败留下了空间。

三是高校应建立防控预警,有效控制腐败风险。风险防控是高校反腐和廉政工作的主要措施。高校应该首先在全校范围内查找风险点,并进行梳理、分析,然后进行估测,再结合学校实际采取风险规避、风险应对、风险分担等相应的具体应对措施,将招生、招投标、专项经费、基建工程、职称和项目评审、财务预算等学校重点或重大事项,公布事项和权力清单,形成流程图,开展廉政风险的动态监控,实现常态化监督制约,建立信息沟通与反馈渠道,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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