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三项机制”落实“两个责任”

构建“三项机制”落实“两个责任”

党委主体责任怎么抓、重点抓什么、如何保障“三个课题”和抓带头、抓领头、抓源头、抓苗头“四项要求”?我们从三个方面着手,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健全责任传导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自上而下落实“两个责任”,首先必须健全有效的责任传导机制,切实解决责任“空转”、抓党风廉政建设这一手没有完全硬起来的问题。县委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在坚持“一岗双责”的基础上,对照省委“3783”责任体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五位一体”等工作统筹部署,协调推进。构建“322”责任体系,明确基本职责,层层签字背书,深度传导压力,加大考核权重分值,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县委、纪委和班子成员强化责任担当,积极组织开展“三述”“廉政约谈”“廉政风险提示”等活动,做到责任落实全覆盖。结合“三务”公开,全面落实纪委专项监督、考核评价监督、群众社会监督、职能业务监督等“四项监督”措施,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坚决实行“一案双查”,用严肃执纪来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创新执纪监督机制,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县委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必须创新执纪监督机制,切实解决职能机构作用发挥不充分、聚焦反腐倡廉主业没有完全到位的问题。以持续推进“三转”为抓手提高履职能力,清理纪委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07个,仅保留9个;给乡镇纪委落实专项经费,所有纪检干部均享受办案补助;严格落实乡镇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规定,确保纪检监察队伍回归主业主责。以深化县乡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为动力强化监督职能,采取集中编制、分口负责的方式,将县纪委监察局和乡镇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力量整合起来统一调配,撤销2个纪工委和11个部门纪检组,在县纪委增设案件监督管理室和4个纪检监察室、整合规范5个职能科室,通过明晰职能定位,优化力量结构,实行交叉办案、划片办案,切实提高执纪监督的独立性和实效性。

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县委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必须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抓而不紧、时紧时松的问题。围绕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八项规定”相关要求,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着手,从严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编印下发“禁令”手册,公布“负面清单”,推行公务用餐限额管理、公务接待禁酒、公务用车GPS定位监管、公款开支事前审批事后审核等创新举措,及时刹住不正之风。设立电子监察视频监控中心,对县乡服务窗口展开实时动态全程监控。设置纪律作风和行政效能投诉处及投诉举报信箱,安排专人受理常规及网络信访举报投诉,限期办结取信于民。紧盯重点领域,突出重点对象,抓住关键节点,经常性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狠抓作风纪律,切实消除管理死角和监督盲区。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