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准入关是法治队伍“三化”前提

严把准入关是法治队伍“三化”前提

摘要: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健全法治工作部门和法学教育研究机构人员的双向交流与互聘机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涵盖的84项改革任务中,涉及“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有18项。

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健全法治工作部门和法学教育研究机构人员的双向交流与互聘机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涵盖的84项改革任务中,涉及“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有18项。

实施方案提出,眼于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法队伍。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

职业准入源头把好素质关

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源头把好法治专门队伍素质关,是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重要环节。实施方案对此作出明确要求。

国家司法考试是法律职业准入的重要关口,截至去年9月,我国有64万人通过司法考试,其中超过半数从事法律职业。司法部法制司司长陈俊生告诉记者,司法行政机关将进一步严格考试报名条件,修订完善考试大纲,完善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政策,完善考试内容,努力为国家选拔更多高层次法律职业人才。

“司法部将着力推动建立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和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努力提高法治专门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陈俊生说。

据介绍,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将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根据不同法律机关特点招录政法专业毕业生,着重解决基层、边远艰苦地区专业人才引进难、招录难等问题。

“检察机关将积极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检察官制度,扩大检察官选拔范围,吸引具备检察官任职条件和资格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推进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改办副主任张新泽说。

建符合职业特点管理制度

长期以来,我国对司法人员等法治工作人员实行与普通公务员基本相同的管理模式,不能充分体现法律职业特点,不利于建设专业素质高的法治专门队伍,不利于把优秀人才留在法治工作第一线。实施方案提出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的具体工作部署。

法院、检察院将进一步推动实施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专业职务序列和单独薪酬制度,强化职业保障,提升职业尊荣感,实现责权利相统一。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贺小荣表示,为确保法官员额制改革稳妥推进,法官员额设置一定要考虑法官职业群体的年龄结构和不同审级法院的要求,不能简单地论资排辈,搞“一刀切”,而是要根据法官业务水平、业务能力、职业品德进行选任,要让优秀法官留在法官队伍。

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陈俊生说,司法部将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