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用“原则上”来变通原则?

何以用“原则上”来变通原则?

历年来,细数各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乃至工厂车间、小商店、门卫等大大小小的规章制度,无处不有“原则上”。“原则上”一词横行各类条款规定数十年,已经成为许多制度建设上的一道硬伤,它给投机钻研者留下了一道道“例外”的口子,直至口子越撕越大,规章制度如同一纸空文,毫无意义。这或许正是一直以来各地各部门纷纷出台各项“禁令”、“规定”却效果不佳甚至沦为笑谈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原则”引证解释为:说话、行事所依据的准则。也就是“公事公办”的规矩、准绳。杨善洲一生从政做事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搞变通,他从不让妻子儿女沾他这个地委书记的光:他不给女儿办理农转非手续,把指标让给了别人;女儿夫妻两地分居,到林场哭着求他给有关部门打个招呼,他始终不松口;哪怕是顺路,他也不许亲属搭公家的顺风车;他借用林场的皮卡车送外孙上大学,也按惯例交付油钱……他坚持原则几乎到了不近人情的地步,着实让人敬佩,他坚持原则赢得了群众的爱戴、组织的认同。

那么,“原则上”又是什么意思?为何一定要有“原则上”?在官场语境中,“这个人原则性很强”,说明这事靠“拉关系”是行不通了;而“这事原则上是不能办的”,对于别有用心的人来说,办这事还是有希望的。“原则上”一词,说穿了就是制定制度的人既想用制度来“管人”,又想绕开法规制度的束缚给自己的恣意妄为留下一道“暗门”,给各种规章制度套上了“原则上”的松紧带,它混淆了“原则”与“非原则”的界限,让人模棱两可,给别有用心者留下太多“运作”的余地和空间。“原则上”成了“变通”的代名词,“原则上”害人不浅,令人生厌作呕。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就从严治党方面指出: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执行制度的天敌是“特权”思想,领导干部如果在执行制度中“说一套做一套”,有章不循,有规不依,蓄意变通,选择执行,在制度面前搞“法外开恩”、乱开口子,就会让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公信力大打折扣。既有原则,何以用“原则上”来开口子践踏原则?

要让制度行之有效,落地生根,领导干部就不能把“原则上”当标签随处贴、到处用,要大力提倡多些原则少些“原则上”,更要带头严格执行制度,坚持原则而不突破原则,不搞特殊,不打折扣,以上率下,做到敬畏“原则”、坚持“原则”、遵守“原则”,坚决抵制不讲原则的人和事,自觉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才能营造人人重制度、守规矩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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