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改善村干部与群众的关系

如何改善村干部与群众的关系

建设社会主义型农村是党和国建在性的历史条件下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真正的主体是群众,只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才真正有活力和生命力。建设新农村保证群众的民主权利,让群众得到更多的物质利益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归结点。

实践证明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村干部是决定因素。村干部处在经济建设的前沿阵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需要村干部去具体贯彻落实,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需要村干部去直接组织实施,村干部的地位和作用特殊而重要。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通过在农村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基层组织整顿教育、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特别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村干部与群众的关系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不容回避的是 ,当前的村干部与群众的关系还存在不少问题,建设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还任重而道远。

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全面推进村民自治、维护群众利益,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大举措,也是我国农村基层治理方式的重大变革,更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固本之策。提高思想认识,处理好推进民主与维护稳定的关系,要进行从“管理者”到“服务员”的换位思考,使村干部成为群众权利的维护者、保障者和实现者。只有村干部的思想认识提高了,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领导有方、教育引导有力,才能健康有序地推进新农村建设。

1、强化服务意识,健全服务制度,是密切干群关系的基本条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村干部能否牢固确立服务意识,真正实践这一服务宗旨,努力履行这一服务职责;同时,村级组织能否建立和完善切实可行的为民服务制度,从制度上监督约束村干部履行人民公仆的服务职责,这是密切干群关系的基本条件。    

2、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优势产业,是密切干群关系的根本措施。摆脱贫穷、走向富裕,是当今群众最大的愿望,干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是现阶段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根本任务,是党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新形势下的集中体现,也是密切干群关系的根本措施。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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