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进入2.0版:探索国家“未来的制度”(2)

自贸区进入2.0版:探索国家“未来的制度”(2)

自贸区数量“不宜再多”

4月10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和进一步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4月21日上午,三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同步挂牌成立。

国务院报告与财经委报告均指出,四个自贸区条件不同,承担了不同的战略使命,目前应先做好这几个自贸区内的工作,再考虑扩张数量。

尹中卿委员认为,各自贸试验区除了完成国家交办的战略任务外,也肩负着各自辐射带动周边发展的使命。

吴晓灵委员持相似意见:“广东自贸试验区对应的是港澳,福建自贸试验区对应的是两岸,这是我们国家‘一国两制’范围内的经济运行规则的探索。京津冀协同发展实际上是要用天津口岸协调内陆地区的制度安排,上海自贸试验区更具备与全球贸易规则和投资规则接轨,建立国家制度的要求。这四类试验区已经把中国对内对外、‘一国两制’环境下的四种类型充分体现出来。”

陈昌智副委员长谈及近期考察的几个省市,均主动要求设立自贸试验区,“我上周去了上海自贸试验区,他们给我介绍时谈到一个情况,大多数去上海考察的省市都要问,你们有什么优惠政策?你们得到多少资金?显然很多省市设立自贸试验区的目的,想的是优惠政策、想的是项目和资金,如果用这种指导思想去设立自贸试验区,那自贸试验区的发展就很艰难了。”

多数委员赞同自贸区数量应先维持现状,也有少数委员、人大代表认为,无须否决未来扩张自贸区的可能性,但应着重解决眼下已经出现的问题。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我国市场的‘DNA’,很长时间在这个环境中培养出来的一批公务员,怎么样去搞好一个自贸试验区?如果没有一个很好的方法,里面有什么问题都没有发现就推广出去的话是不是有点危险?我相信将来不单只是自贸试验区,可能整个国家都要开放,一定要把这些问题处理好才能推广出去。”全国人大代表胡晓明认为。

此外,许多委员都在发言中特别赞扬了副总理汪洋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这一前所未有的新举措。辜胜阻委员认为,由副总理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综合性比较强的工作,应成为依宪治国的一种常态。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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