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办评视角下对教育问题的思考

管办评视角下对教育问题的思考

(原题:从“观物”到“观人”)

教育,它更应是人与人主体间灵肉交流的活动;它不仅是知识内容的传授,更是对生命内涵的领悟,对终极价值的叩问;它不仅是意志行为的规范,更是通过现存世界的全部文化导向人的灵魂觉醒的本源和根基。

从“教育管理”到“教育治理”,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的关系、教育行政管理的逻辑以及学校自身发展的定位必须发生深刻的变化。

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的关系:从“紧扣”到“放松”

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就必须对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之间的关系进行调整,使其关系从“紧扣”到“放松”。

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之间的“紧扣”关系,与我国教育体制长期运行的以行政约束为主的制度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由于学校运作的条件完全由上级主管部门所占有和支配,所以学校要获得运作所必须的条件,就必须努力实现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和相关目标,目标实现的程度也就成为学校服从集中管理与否的标志,也就成了学校能否获得奖励的标志和指示器。

这样做的结果,导致了学校的管理者死扣规章制度而行动的现象普遍存在,墨守成规成了学校的正常状态。在这样的教育管理体制下,学校的校长和教师的生存状态可以勾勒出三个基本特征:累、忙、快,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的关系是“紧扣”,而不是“放松”的。

而如何让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的关系“放松”,需要从治理主体角度强调:有效的治理必须突出强调多方合作治理。通过教育治理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在政府与学校的资源配置管理上,要形成预算制管理的制度安排,这是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在治理的主体上,要强调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格局,在学校层面形成相关群体主体身份参与到学校治理中去,实现学校的自我治理,这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突破点。为此,推进管办评分离必须突破政府包办、政府直接办学的观念认识,突破政府管理教育等同于政府直接干预教育、评价教育的错误行为。只有获得普遍意义的、正常“放松”的时候,学校才会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发展。

教育行政管理的逻辑:从“控制”到“服务”

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教育行政部门治理的逻辑和出发点就必须进行调整,使其从“控制”到“服务”。

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所形成的治理长期以来以政府作为唯一的主体,这样在教育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唯一者”的角色,存在诸多的弊端:形成了“命令—服从”治理模式;凸显出“内部控制”要求;构建了非信任与合作的机制;导致“目标—手段”置换。关注效率而建构设计的教育管理模式使教育管理行政组织更关注效率,在管理中出现了实现最终目标的具体手段被演变为目标本身的“目标的替代特征”的现象,导致“目标—手段”发生了置换,它挪走并取代了道德标准,目标中原有的价值取向被遮蔽、抛去;形成普遍、一般化的思维路径。这种教育管理体制由于治理主体的单一性而无法直接处理社会中的复杂问题,它往往习惯于根据普遍与特殊、一般与个别的思维路径,在面对复杂问题时总是努力抓住那些具有普遍意义的一般性问题加以解决,遗忘对个体与鲜活生命的关注,扼杀了个性与创新,导致管理的简单化,抹掉差异,整齐划一。

这种“唯一”的政府管理方式,在管理中垄断着教育管理的基本职能,政府处在管理的中心地位,而受不到外部的监督,从而把政府内部管理的方式方法漫溢而出用到对外部管理之中,从而导致在学校管理中,也会由于这种漫溢,导致政府行为的渗透,致使学校管理呈现出“行政国家”的特征,行政色彩十分浓厚。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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