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2)

论中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2)

——国家构建的视角

这些发达国家实现了国家治理体系制度化和国家治理能力的增强,其经验路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这些国家在治理现代化进程中都保持了国家主权的完整和独立;二是这些国家权力来源的正当性得到了认同,而且这个认同现在已经推向了全世界,这就是基于人民主权的社会契约论;三是国家治理体系在较长的时段内由相对封闭通过向性别平等开放、族群平等开放、阶层在自由表达和选票的平等上的开放,达到了政治吸纳的功效;最后,权力行使的可监督性和可视性通过相关的权力制衡设计和公民诸权利的扩张得以实现。

二、后来者的经验

相较而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获得独立的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也首先通过政治体系的制度化来获得。但是,不少新独立的国家,如中国的近邻韩国、印尼、泰国等,一开始都试图效仿西方的民主模式来获得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但在政治体系全面开放和社会流动完全放开之后,收获的不是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而是15年左右的社会混乱、发展停滞和矛盾冲突。[5]此后,军人干政形成了威权政体,国家治理体系高度浓缩,即政治权力高度集中且并不开放,将社会冲突压制到一定程度,但同时放开市场,并由此获得了经济的高速发展。韩国、印尼等保持了三十多年的经济增长,其结果是人员流动和机会开放使社会的利益结构发生了变化,人们的比较心理和要求平权的社会形态经过碰撞形成社会的新整合,权力来源的正当性认同通过权力产生方式的变革得以实现,军人政权逐渐被新的国家治理之道取而代之。

这些国家的经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移植西方制度后付出了代价,进而去重新寻找自己的发展道路;二是一定时期内在保持国家治理体系相对封闭静态稳定的基础上推动经济高速发展,完成工业化,但同时带来社会结构和价值观的变化;三是社会在经历权力认同争论后达成基本共识,倒逼权力开放与公民权利的进程相协调,通过本土法治化形成融合传统与现代的新型国家治理体系。

这些发展中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过程实质上是在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的全球化时代探寻本国政治—社会秩序制度化的过程,也是政治、市场和社会三大领域边界不断协调的过程,尽管这三大领域边界的不断调整本身已经成为时代特征。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三十多年的实践构成了发展中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曾经提到,“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6]这是邓小平作为国家领导人,按照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从国家发展的战略层面做出的论断。而中国的实践也表明,到目前为止,中国仍然处于一种制度化的进程当中。中国政治发展的长远目标是在中国既有的传统和文化基础上探索出一种超大规模国家各个领域协调发展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以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事实上构成了中国政治发展长远目标中的阶段性目标或分领域目标。按照邓小平的战略设想,到2022年左右,中国完成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国家治理能力的大幅度提升。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提高执政党的执政能力,以顺应社会经济变化的要求,这是一个合法的问题。另一方面就是提升政府的政治管理能力,动员和利用社会资源弥补社会统治的不足和缺陷。这两个方面综合起来,就是提高发展经济的能力和社会整合的能力,而途径则是执政党与政府改革能力的提升。这个过程同时也意味着社会公众选择权的拓展以及执政党和政府对此所应做出的回应的制度化,或者说核心是公民共同体法治问题。然则,制度化不仅意味着把某种行为表述为制度条文,更意味着完整的行为—结果—激励制度链条基础之上的执行性。因此,即便有人为的精巧设计与忠实地执行,制度化也需要在不断的修正与调适中经历数十年乃至百年的过程。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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