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民主与改善民生的有效结合

基层民主与改善民生的有效结合

农村治理关涉我们党的执政之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整个大局就有保障,各项工作都会比较主动。”邓州市农业人口占总人口近60%,农业是基础产业。15年来,邓州市踏踏实实扎根群众,通过抓基层组织建设,为我国解决三农问题探索出了一条夯实乡村治理根基的新路径。

邓州市从2004年探索出的“四议两公开”到如今的“四化双评”,在广大乡村层面搭建了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格局,是中国共产党在执政条件下扎扎实实做群众工作的典型样本。大事用程序,小事靠理念,遇事就协商,广大群众通过程序参与乡村治理,及时表达民生需求,广泛参与到决策制定、过程监督、项目实施中,形成化解矛盾和建设发展的精准方案,实现了当地乡村和谐发展。而这一工作格局理顺了各类关系,实现了党对农村工作的绝对领导,基层组织在群众工作的细节锤炼中上下同欲,推动了基层组织全面过硬的领导发展本领。

通过精细化和人性化的制度建设激发了广大农民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邓州市的实践探索之所以能够取得实效并推广开来,关键在于实现了制度与人性的结合,一方面,制度严谨,程序化能够提高效率,另一方面,人性化能够灵活落实群众需求。例如,在“两委”全部交叉任职的村,将提议、商议合二为一,简化了工作程序;针对只涉及一个村民小组的工作事项,创新推出“一提二审三通过”程序,既提高了议事效率,又照顾到群众心理,这就保持了制度弹性,为广大群众提供了规矩和便利,实际上是从根本上将乡村治理内化为群众的主动行为需求。

通过具体的抓手打造了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的内化动力。邓州市的探索并非一帆风顺,但通过干部教育培训和逐户走访宣讲转变村干部群众理念,从农村低保、修路架桥、村庄治理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事项入手,让广大农民在具体事项的解决和乡村振兴中体会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村民个人从入手到上手再到熟手,都得到了锻炼,也都通过算乡村治理的大账——“大原则”加“小目录”,从程序和方法上的“不糊弄”走向了基层干部群众公共事务中的自我教育和自觉行动,打造了能够凝聚公共利益、汇聚公共智慧、解决共同问题,实现和谐发展的乡村治理共同体。

邓州市的探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民主与民生的有效结合,丰富了社会主义乡村治理中领导力量、主体力量和治理途径有机结合的实践。而创新不止步,扎根群众,把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乡村治理紧密结合,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动力,农业的全面升级、农村的全面进步、农民的全面发展就指日可待,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一定能实现。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副主任〕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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