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德问题要历史地看

公德问题要历史地看

近年来,中国游客的很多不文明行为在国内外饱受诟病,国家旅游局甚至在最近推出了“游客黑名单”制度。包括旅游不文明现象在内的很多行为,都给人留下了“中国人缺乏公德”的印象。事实上,早至晚清时代,关于“中国人缺乏公德”的批评就不绝如缕,这与中国历来追求“大公无私”“天下为公”的文明古国形象大相径庭,也构成了一个非常值得后人探讨、索解的悖论与难题。

中国文化里的“公”有着强烈的价值色彩,“公”总是属于正面价值受到提倡,“私”总是属于负面价值受到贬斥

晚晴时期随着中西交流的深入,许多观察家注意到中国不独在军事、经济上落后,即使在道德方面也有显著缺陷,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国人普遍缺乏公德。一些思想家甚至把这点视为中国之所以衰微的根本原因,例如梁启超指出,传统道德不外乎是一私人对一私人的私德:“(国民)皆由知此私德,不知有公德,故政治之不进,国华之日替,皆此之由……我国民中,无一视国事如己事者,皆公德之未有发明故也”。陈独秀、晏阳初、林语堂、鲁迅、潘光旦、费孝通等人也都对中国人自私、缺乏公德的行为特征进行了严厉批评。“缺乏公德”似乎成了一个公认的中国人行为缺陷。

然而,吊诡的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价值取向却是“崇公抑私”,日本著名汉学家沟口雄三曾指出,中国文化里的“公”有着强烈的价值色彩,“公”总是属于正面价值受到提倡,“私”总是属于负面价值受到贬斥。

通观中国文化史,除了个别时期偶尔出现过类似杨朱“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和李贽“无私则无心”等少数为私辩护的思想外,私几乎总是处于被贬低的负面价值地位,公总是处于受推崇的正面道德地位。于是这里就突显出一个悖论:数千年来中国文化的价值取向都是崇公抑私,乃至立公灭私、大公无私,但中国人的实际行为却缺乏公德。这种巨大的反差是怎样形成的?难道中国崇公抑私的价值观全都落空,完全不能体现在中国人的行为实践层面?正如学者王中江所说:“令我们头疼的问题是,我们一直强调‘公’,但现代许多思想家(如孙中山、梁启超、梁漱溟、费孝通)都断定,我们缺乏的恰恰是公共精神,团体精神,盛行的是‘个人主义’……这似乎是一个不可克服的悖论。”

许多学者都曾关注并尝试解释这一悖论,影响最大的一种观点是“公私两无”论。比如学者刘泽华就认为,公与私应该是相辅相成的一对矛盾,中国传统文化却对“私”采取绝对排斥的态度,于是“公”本身也难以实现。中国人一方面需要在口头上“立公灭私”,另一方面在现实生活中又离不开私人利益,于是人们成了“阳公阴私”的“假人”、“伪君子”。那么这种“公私两无”的批评,究竟是否合理呢?

虽然中国传统社会崇尚公、抑制私,但不能简单地误解为杜绝个人利益,否定个体欲望

自先秦开始,儒道墨法诸家对公私问题多有探讨,尽管大都倡导“崇公抑私”,但各家对公私涵义的理解还是存在诸多差异。由于儒家思想在秦汉后成了主流官方意识形态,又和基层社会的“礼制秩序”相契合,因此和其他各家相比,儒家的公私观念对中国人行为文化的影响最大。

虽然儒家整体上采取“崇公抑私”的立场,但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所崇之“公”与所抑之“私”的具体含义并不一致。

孔孟荀三位先秦儒家巨擘中除了孟子没有明确讲到公私问题外,孔子和荀子都讲到公私问题,他们主要是从政治伦理的角度理解公和私,要求为政者公正公平地处理政务,不要被一己之私情和利益所左右。

儒家发展到宋明理学,内圣之学的分量完全压倒了外王之学,理学诸子关于公私问题的探讨也就超出了政治伦理的范围,进入了日常道德领域,成为道德修养论或“功夫论”的重要一环。张载、二程、朱熹、陆九渊、王阳明都是从个人道德修养的角度讨论公私问题,基本立场都是崇公抑私,其含义不外乎要求个人的思想行为做到克己复礼。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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