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来:传统文化与核心价值

陈来:传统文化与核心价值

摘要:只有将今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看作是从中华文化的优秀价值观里面发展出来的,才能够完成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建设,完成我们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所担负的责任,传承、发扬并加以创造性的转化。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24个字包含着国家、社会、公民个人三个层面的内容。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来有自,不是对中国传统文化价值观的简单重复,而是在精神层面与中国传统文化价值观有着深刻而紧密的联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追根溯源十分必要。

——编 者

国家层面的价值观

“以人为本”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特点,也是中国传统价值观的重要特点。世界主要文明古国大多奉行“以神为本”,而中国最早从“以神为本”的文化转向“以人为本”的文化。到了西周前期,人的地位越来越高,如孔子说“敬鬼神而远之”,那时“以人为本”的基本观点是,人事比神事更重要。这个思想一直影响到近代。毛泽东同志说:“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可宝贵的。”就是发挥了“以人为本”的价值文化。

孔子认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不是理想的治国方法,只有“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才是理想的社会。因此,从孔子开始,儒家提出了“以德为本”的治国理念,也形成了在治国方面的重要价值观。“以德为本”,就是主张以德治国,强调道德重于法律。在《孟子》中,管理社会、与人打交道以及从政有两个原则是互相对立的,一是“以德服人”,一是“以力服人”。在更广阔的意义上,我们在处理人与人、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的关系时,也有一个“以德服人”还是“以力服人”的问题。由此,孟子把“以德服人”称为“王道”,“以力服人”称为“霸道”。

“以民为本”,在儒家以前已开始酝酿。《尚书》里有“民为邦本”的观念,“邦”就是国;这个观念甚至可以反映在某种宗教的意识形态上,“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天”代表最高的神,但是这个神没有自己的意志,而是以人民的意志为意志,以人民的视听为视听。后来,孟子讲“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很明显地强调了人民尊于君主、重于君主、高于君主,我们以前习惯把它叫做“民本思想”,也即是“以民为本”。

“以合为上”,或者“以合为本”,这个“合”不是和谐的和,是合作的合、合一的合。在中国历史文化里,处理民族、国家这类事务时,强调合一高于分立。在中国历史政治文化里,在管理国家时这是很重要的价值观,从上到下都以合为高、为尊、为贵,不赞成分立。

以今天的价值观来表达,可以说,“以人为本”就是强调人高于万物,“以德为本”强调道德重于法律,“以民为本”强调人民重于君主,“以合为上”强调合一高于分立。

社会层面的价值观

社会层面包含四个层次:第一,责任先于自由;第二,义务先于权利;第三,群体高于个人;第四,和谐高于冲突。

从孟子开始,“士”的责任就是以天下为己任。中国古代的“士”文化里非常强调责任的意识,强调人对整个家、国、天下所负的责任。责任先于自由的这种意识成为我们近代以来,无数仁人志士争取国家民族独立的光荣传统。

如果把近代西方的主流价值观作为对照来看中国古代价值观,义务先于权利就是比较有特点的地方。新儒家梁漱溟在《中国文化要义》中表达过这种观点。他认为,中国社会最讲义务,义务是先于权利的;而近代西方人则主张个人的权利是优先的。梁漱溟说,中国社会更多的是伦理的社会,比如父母和子女,只能说父母有养育子女的义务,子女不能有要求父母养育的权利。因此,他反复强调,中国古代社会最重要的伦理性格,就是义务重于权利,义务先于权利。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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