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领导 充分发挥根本政治制度作用(2)

坚持党的领导 充分发挥根本政治制度作用(2)

二、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关键是要增加和扩大我们的优势和特点,而不是要削弱和缩小我们的优势和特点。”新形势下,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完善发展,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切实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人大的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和活动,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是党中央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设立的组织机构,在党中央领导下开展工作,向党中央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等党组汇报工作,这是保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性安排,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常委会机关党组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的建设,在全国人大机关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保证党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党的领导集中体现为党的执政,集中体现在党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治国理政活动的各方面、各层级、各环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政治制度中具有根本性质,在国家政权组织体系中具有根本地位。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就是要使党的主张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经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成为全社会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依法行使职权,加强法律的立改废释,及时作出决定决议,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和执法检查等,有力推动了党和国家相关工作的展开。

坚持重大问题由常委会党组向党中央请示报告。邓小平同志曾经明确提出:“属于政策、方针的重大问题,国务院也好,全国人大也好,其他方面也好,都要由党员负责干部提到党中央常委会讨论,讨论决定之后再去多方商量,贯彻执行。”长期以来,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包括召开人大会议、制定立法规划、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等,常委会党组都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再依法按程序做好相关工作。在这方面,已经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就是最新的实例。在立法法修改和审议过程中,常委会党组先后两次就草案中的若干重要问题向党中央作出请示报告,按照中央精神广泛凝聚各方共识,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较好地统一起来。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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