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入“顶层设计”密集期(3)

中国进入“顶层设计”密集期(3)

治理现代化与依法治国:改革逻辑与走向

“从理论上看,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的决议、‘四个全面’的理论指导,给顶层设计设立了理论框架。而针对当前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民众要求公平正义、要求在改革发展中得到‘获得感’的呼声也很高。在经历30多年的改革开放后,我们党越来越主动而明晰地把握着改革的方向、节奏和力度——这就是为什么现在顶层设计的意味越来越浓的原因。”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国家行政学院竹立家说。

换句话说,密集的顶层设计,正是落实“四个全面”要求的体现。

例如,为了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面对京津冀地区巨大的人口规模,日渐扩大的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首都愈发凸显的“城市病”,政治局会议通过了《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协调三地发展、激活城市活力、推进共同繁荣;面对雾霾的频繁笼罩、能源的不断消耗,首个关于生态的文件《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出台,全局性协调生态环境治理。

为了落实依法治国的需要,司法体制改革则称为中央深改组的重点关注领域——在13次中央深改组的会议中,9次提到司法改革,不仅将上海设立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确立了巡回法庭、知识产权法院等新机构新制度,更是从司法人财物分离管理、司法人员分类等领域入手,使司法从根本上“去行政化”,更加具有独立性和专业性。

在从严治党的领域,《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加强党组的领导作用,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注重以德为先、基层导向、竞争上岗、破格提拔;而十八大以来一直为外界聚焦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则也注重“治本”——不仅有一系列约束领导干部衣食住行的条例规章,更有选拔、考察和任命纪检干部的制度设计,《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也成为中央政治局审议的议题。

在竹立家看来,十八大后的两年多时间里,中央的顶层设计有三个特点。

“一是全面性,过去我们的改革重点放在经济上,而现在则体现在各个方面,无论是教育还是司法、养老还是户籍,更注重社会的全面发展,也更关心群众呼声强烈的问题领域;二是制度特征明显,过去理念性的比较多,很多体现在领导讲话、指导等内容里,现在则落实在制度性的条文中,形成刚性制度约束;三是制度的联动性——过去的改革措施更多是针对某一个领域进行改革,而顶层设计则要求各项改革之间相互协调、共同推进,一个方面的改革能同其他方面的改革相互补充、相互映照。比如事业单位的改革、政府自身的改革、国企改革,都与经济创新发展相协调。”竹立家说。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则对本报表示,顶层设计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和精细的现状,本身就说明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正在走向现代化,方法和手段也越来越现代化。而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则是依法治国——任何的改革措施,都要于法有据、有法可依,并以制度性的方式予以固化,保证其发展方向和逻辑。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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