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乡村教师亟需系统性考量(3)

留住乡村教师亟需系统性考量(3)

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切勿“纸上谈兵”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而教育的主体是教师,人民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传道授业解惑的重任。教师的工资待遇水平,又往往事关教育的成败和公平。然而,乡村教育长期以来存在教师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不高以及队伍不稳定等“短板”,严重制约着乡村教育的发展,影响着乡村孩子的学习成长。为此,提升乡村教师待遇,留住教师,出台“规定”势在必行。

诚然,近些年来在全国两会上,有不少代表委员建议,给乡村教师提高20%-30%的工资。的确,当地处偏远、条件艰苦的乡村教育处于“缺钱”的境地,也就不可避免地会“缺人”,刚毕业的年轻教师不愿去,在职的教师想“向上走”,村里教师想调到乡镇,乡镇教师想调到县城,调来调去,乡村又成了最缺教师的“地方”。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可谓是教育体系“留住”乡村教师的一场“及时雨”。在《计划》明确提出,统一城乡教师职工编制标准,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还特别提出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一系列“新规”的提出可谓是给乡村教师撑起来一把制度的保护“伞”,是国家鼓励有志之士奉献农村教育事业的又一新举措,值得点赞。

事实上,在过去我国大力提倡有志青年扎根农村,但都只限于精神层面,并没有给优秀人才带来任何实质性的“飞跃”,致使大量人才流失击中农村教育“短板”。在近日国务院新印发的《计划》中对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的生活补助政策做了明确规定,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差别化补助标准,这是回归教育公平,让乡村教师安心从教、乐岗爱岗的好举措,为广大乡村教师送去了“福音”,更是奋斗在一线的基层教师心中多年的期盼。

俗话说:“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教师作为教育的主体,若是得不到人性的关怀和照顾,势必会影响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计划》的推出不仅让人民看到了中央对教育的重视,有效落实各项措施,保障乡村教师的基本权利,更是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关键所在。

【启示与思考】

乡村教师的艰辛,常人很难想象。通过媒体,我们知道了“马背上的校长”徐德光,在“天梯”小学坚守20多年的李桂林、陆建芬夫妇……实际上,在这些典范人物背后,还有一个330万人的庞大群体,他们辛苦耕耘在老少边穷地区的三尺讲台,以克己无悔的精神为农村教育事业默默奉献,撑起乡村教育的一片天,待遇水平却与实际付出并不匹配。

投身农村教育必须有一腔热忱,但不能只靠热爱支撑。实际上,受城乡发展不平衡、工作条件艰苦、个人发展空间受限制等因素影响,乡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不强,一些想投身乡村教育的老师迟迟无法迈出脚步,还有人把投身乡村教育视若畏途。

这次国家出台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抓住了影响乡村教育的重点问题,也开出了药方,包括提高教师的待遇,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以及改革乡村教师的职称评审等。

对于计划,必须严格落实,不能就停在空中。而要落实计划,必须进一步改革我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及改革教育管理、学校治理模式。

目前我国的基础教育经费,主要还是靠县乡财政保障,这导致各乡村教育的保障力度,受当地财政实力的影响,这也是制造我国教育不均衡的根源所在,如果不改变这一保障机制,扶持乡村教师的计划就难全面落实。

落实扶持计划,应强化省级财政统筹,并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而在乡村教师的考核、评价、职称评审中,迫切需要引入同行评价机制,而不是由行政部门主导,由行政部门按照行政治标评价教师,是目前教师管理、职称评审中的最大问题,影响教师的职业化、专业化发展,也影响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可以说,建立教师同行评价机制,远比建立教师荣誉制度重要得多,能更有效地提高教师的职业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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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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