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耀邦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3)

胡耀邦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3)

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摘要: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从这次代表大会到下次代表大会的五年间,我们将完成第六个五年计划,开始执行第七个五年计划。我们说在这个期间要争取实现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就是要按照上述战略部署,做到显著提高经济效益,巩固地保持财政基本平衡、信贷基本平衡和物价基本稳定。很明显,做好这五年的经济工作,对于我国经济的长远发展,将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为了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全面高涨,在全部经济工作中,必须继续贯彻执行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十条经济建设方针,特别要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重要原则问题。

首先,关于集中资金进行重点建设和继续改善人民生活的问题。要实现今后二十年的战略目标,必须由国家集中必要的资金,分清轻重缓急,进行重点建设。为此,必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使国民收入有较快的增长,同时要改变资金过于分散的现象。近几年来,一方面,国家的财政收入有所减少,急需进行的重点建设缺乏资金;另一方面,地方、企业自有资金增加较多,用来进行了不少就当地看来是急需的建设,但是这样就势必难以完全符合全国范围的整体需要,也难以防止和克服建设中的盲目性。应当看到,如果国家的重点建设得不到保证,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上不去,国民经济的全局活不了,各个局部的发展就必然受到很大限制,即使一时一地有某些发展,也难以实现供产销的平衡,因而不能持久。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在继续执行现行财政体制和保障企业应有自主权的同时,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中央、地方财政收入的分配比例和企业利润留成的比例,还要鼓励地方、部门、企业把资金用到国家急需的建设项目上来。当然,在集中资金的过程中,仍然要照顾地方、企业的需要。地方、企业拥有一定的机动财力,有利于发挥它们的积极性,去办那些适宜于地方举办的事情,特别是进行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我国劳动力资源非常丰富,必须十分重视扩大劳动积累。在农村要利用众多的劳动力因地制宜地、有效地进行农业基本建设,在矿山、交通和其他建设中也要重视劳动积累的作用。

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是社会主义生产和建设的根本目的。“一要吃饭,二要建设”,是指导我国经济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这几年,党和政府做了很大的努力,使人民生活有了显著改善。但总的说来,人民的生活水平还是比较低的。在农村中的一部分低产地区和受灾地区,农民还很贫困,要积极扶助他们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城镇居民中,在工资、就业、住宅和公用设施等方面都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对在生产建设和各项工作中起骨干作用的中年知识分子,国家已经决定采取切实措施,使他们的生活待遇和工作条件陆续地、分批地得到改善。无论如何,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只能靠努力发展生产,而不能靠减少国家必不可少的建设资金,否则将损害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具体地说,农民收入的增加不能再主要靠提高农产品价格,不能再靠降低征购派购基数和扩大议价范围。职工平均收入增长的幅度,只能低于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幅度。不顾生产和利润的实际情况而滥发奖金和各种津贴的现象,必须制止。事实上,只要全国工人、农民进一步提高认识,为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各种消耗、消灭各种浪费作出坚持不懈的努力,人民生活是可以得到不断改善的。至于那些不需要花很多钱甚至不花钱就能解决的群众日常生活中的种种问题,各级领导更必须积极采取措施,努力解决。关心群众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任何时候也不应当忽视。

其次,关于坚持国营经济的主导地位和发展多种经济形式的问题。

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居于主导地位。巩固和发展国营经济,是保障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并且保障个体经济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决定性条件。由于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总的说来还比较低,又很不平衡,在很长时期内需要多种经济形式的同时并存。在农村,劳动人民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是主要经济形式。城镇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和服务业,现在都不应当也不可能由国营经济包办,有相当部分应当由集体举办。城镇青年和其他居民集资经营的合作经济,近几年在许多地方发展了起来,起了很好的作用。党和政府应当给以支持和指导,决不允许任何方面对它们排挤和打击。在农村和城市,都要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适当发展,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只有多种经济形式的合理配置和发展,才能繁荣城乡经济,方便人民生活。为了发挥企业和劳动者的积极性,无论在国营企业或集体企业中,都必须认真实行经营管理上的责任制。近几年在农村建立的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必须长期坚持下去,只能在总结群众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加以完善,决不能违背群众的意愿轻率变动,更不能走回头路。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经营管理能力的提高,必然会提出新的各种联合经营的要求。我们要真正按照有利生产和自愿互利的原则,促进多种形式的经济联合。可以预料,我国农村在不太遥远的将来,一定会出现有利于因地制宜地发扬优势,有利于大规模采用先进生产措施,形式多样的更加完善的合作经济。在工商企业中最近开始推行的经济责任制,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工商业同农业有很大不同,但是实行经济责任制,包括对一部分国营企业实行盈亏责任制,同样有利于贯彻马克思主义的物质利益原则,增强劳动者的主人翁责任感,推动生产的发展。我们应当采取积极的态度,认真总结经验,寻找和创造出一套适合工商企业特点的、既能保证国家统一领导又能发挥企业和职工积极性的具体制度和办法。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我国经济的基本制度,决不允许破坏。目前,在某些农村出现的毁坏农田水利设施、乱砍乱伐森林、取消集体提留等等现象,在某些国营工商企业中出现的违反国家统一计划、擅自扣留统配物资、截留上缴利润、偷税漏税、随意涨价、互相封锁等等现象,这些虽然是少数人的问题,但都严重地破坏着公有制经济,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必须坚决纠正。

再次,关于正确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原则的问题。

我国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有计划的生产和流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同时,允许对于部分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不作计划,由市场来调节,也就是说,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由国家统一计划划出一定的范围,由价值规律自发地起调节作用。这一部分是有计划生产和流通的补充,是从属的、次要的,但又是必要的、有益的。国家通过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地协调发展。这几年我们对经济体制实行了一些改革,扩大了企业在计划管理方面的权限,注意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方向是正确的,收效也很明显。但是,由于有些改革措施不配套,相应的管理工作没有跟上,因而削弱和妨害国家统一计划的现象有所滋长。这是不利于国民经济正常发展的。今后,要继续注意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但决不能忽视和放松国家计划的统一领导。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