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木:明末的人祸和天灾(2)

张文木:明末的人祸和天灾(2)

——从张居正改革谈起

外患内忧,迫使明王朝利用北方战事稍缓的间歇期起用张居正进行政治经济改革。明穆宗在位的时候,张居正(1525~1582年)因才能出众,得到穆宗的信任。明穆宗隆庆六年(1572年),张居正得到大太监冯保与万历帝之母李太后的支持,取代了高拱。穆宗死前遗命张居正等三大臣辅政。穆宗死后,太子朱翊钧即位,这就是明神宗万历皇帝。张居正在万历年间连续10年担任内阁首辅(宰相)。为了挽救明朝统治的危机,他从军事、政治、特别是经济等方面进行改革,试图扭转嘉靖、隆庆以来政治腐败、边防松弛和民穷财竭的危局。改革——除其严重的负面作用外——起了相当的积极作用:“赋以时输,国藏日益充”11,国家财政收入增加,边境安宁,万历初年明朝一度有了中兴的景象。1582年6月(万历十年),张居正病死,一些改革的反对派重新聚集,指责张居正改革“务为烦碎”,清丈土地是“增税害民”,实行“一条鞭法”是乱了“祖制”。他们撤销了张居正死时特加的官爵和封号,进而查抄家产。改革失败。

与汉、宋两朝的王莽、王安石的改革比,张居正的改革还是比较幸运的,他的改革适逢中原气温和北边湿润度的上升时期,这为张居正改革提供了较好的自然环境,也使其改革避免了与国家双双败落的“王莽式”结局12。

史书称张居正“通识时变,勇于任事。神宗初政,起衰振隳,不可不谓干济才”13,但改革毕竟还是失败了,此后明祚已近尾声。

关于张居正改革的正面意义,史家论述较多,其负面后果,则多是些“功高震主”14之类的泛论,也有人认为他败于财税改革15。笔者认为导致张居正改革失败从而明朝衰落的关键点不是财税改革,而是以财税改革为起点的金融改革:将已与生产资料形成稳定结合关系农民转绑在货币上,用与货币的关系取代农民与国家的关系,这是张居正改革失败的致命原因。书载:

神宗万历九年(1581年),张居正又在丈量土地的基础上,把嘉庆初年已在福建、江浙等地施行的一条鞭法在全国范围推广和实施。实施一条鞭法的显了均平赋役,它的主要内容是把原来按照户、丁派役的办法改为按照丁、粮派役,或丁六粮四,或粮六丁四,或丁粮各半,然后再与夏秋两税和其他杂税合编为一条,无论税粮、差役一律改为征银、差役俱由政府用银雇人充当。16

以土地为中介的农民与国家的直接关系转变为以货币为中介的国家农民的间接关系,国家和农民同时只对货币负责,这样的好处在“客观上促进了明中叶后商品货币经济的继续发展,也说明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比以前又有一定的松弛了”17,用现在一些人的话说就是打破了所谓“国家垄断体制”、“进一步扩大民间融资平台”,但问题是,在中国资本主义工业资本没有或尚未充分形成之前,将分散无组织的小农与国家分离并转交给手握大量货币、以放息为生的高利贷者,就无异于将农民交给吸血魔鬼。因为“一条鞭法”的改革中,“小生产者需要货币,却首先是为了支付(对地主和国家交纳的实物租和实物贡赋转化为货币租和货币税,在这里具有重要的作用)”18,而不主要是为了生产;土地所有者“由于特殊的或急迫的需要,而一时又别无有效办法来获得急需的货币时,只有把土地卖掉,以换取货币”19而“高利贷者除了货币需要者的负担能力或抵抗能力外,再也不知道别的限制”。20中世纪欧洲受高利贷祸害至深21,身为犹太人的马克思对更也有深刻的研究,他说:

商人资本和生息资本是最古老的资本形式。22高利贷不改变生产方式,而是象寄生虫那样紧紧地吸在它身上,使它虚弱堪。高利贷吮吸着它的脂膏,使它精疲力竭,并迫使再生产在每况愈下的条件下进行。23对小农民来说,只要死一头母牛,他就不能按照原有的规模来重新开始他的再生产,这样,他就坠入高利贷者的摆布之中,而一旦落到这种地步,他就永远不能翻身。24

“长年牧牛百不忧,但恐输租卖我牛。”此句出自明初诗人高启(1336~1374年)的《牧牛词》,其意是长年放牛无忧的农民最怕因交不起租而卖掉家里的牛。到了明中期,于谦(1398~1457年)眼里出现的就是“老翁佣纳债,稚子卖输粮”25即老人去当雇工是为了挣钱还债,卖幼子是为了缴纳租粮的现实。张居正改革后,在灾变面前,江浙一带的农民已有了“易子而食”26的无奈。明亡前夕,“走入他乡亦饿死,朝廷加派犹不止”27,除了造反,农民已无路可走。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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