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要奔着问题去(4)

国企改革要奔着问题去(4)

现代企业制度要建设好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和健全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是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分类监管和“管资本”搭建国资管理平台的制度保障。当前,我们可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结合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董事会建设。目前,尽管很多国有企业基本都按照《公司法》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框架,但很多都是“形似神不似”,董事会多是议事机构而非决策机构,核心原因是政府管得过多,董事会职权没有落实。当务之急就是要积极探索结合混合所有制改革来落实企业董事会的职权,规范董事会的运作模式。如借助整体上市形成多元股权结构,避免国有股“一股独大”,使董事会真正成为决策核心,这也是国资监管机构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的一条重要途径。

二是积极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全国各地国有二三层级及以下企业中的职业经理人虽已比较普遍,但省属一级及以上企业的负责人仍以组织选任为主。因此,下一阶段要增加一级企业负责人的市场化选聘比例,特别是竞争类一级国企的经理层高管基本都要实现市场化选聘和契约化管理。

三是加强激励约束机制建设。应结合国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造,积极探索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岗位分红权等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如对企业高管采用市场化的考评和股权激励,实行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这也是多元化持股的一种重要方式。又如在创投型新业务、新业态、新项目中,率先尝试股权或模拟股权、项目团队跟投、超额利润分享等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增强企业内生动力。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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