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心中要存“四有”(2)

党员干部心中要存“四有”(2)

“四有”干部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键

当前,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国梦的道路上,迫切需要一批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四有”好干部。党员干部有了这“四有”,才能自觉抵御社会各种诱惑对权力的侵蚀,自觉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才能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不断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力量。

第一,心中有党,牢筑忠党之魂。党员干部作为先锋模范,要时刻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始终做到“心中有党”。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的:“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党员干部应牢记发轫之始,才能在为官之途上踏实前行。纵观诸多落马贪官,迷失是他们共同的特点:在权力、金钱、情欲的森林中晕头转向,不知所往。这是理想信念的不坚定,是精神上的“缺钙”。因此,一定要坚持把思想建党放在第一位,深入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学习教育,补足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三个自信”,推动“心中有党、对党忠诚”在各级组织中凝聚、在广大党员干部中落实。

第二,心中有民,深怀为民之心。党员干部应切实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个根本问题,时刻把人民装在心中,将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只有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摆正定位、放低身段、放下“官架子”,才能回归到官员“人民公仆”的根本属性上来。反观部分官员,以“父母官”自居,自认为“高民一等”,在为官理念上早已谬之千里。有些干部习惯坐在会议室、办公室作决策,不听取群众意见,自以为比群众懂得多。一些地方和部门也因此存在着“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更谈不上解民之忧、为民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对此怨言最多。因此,党员干部一定要强化宗旨意识,心系群众、为民造福,谋划好本地方的发展、本单位的工作;要打破“围城”、“玻璃门”和“无形墙”,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要真心为群众的衣食住行操劳,特别要帮助解决弱势群体的生活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引领社会思潮,传递社会正能量,找准“官为民仆”的正确定位,真正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当先锋、打头阵。

第三,心中有责,扛起担当之责。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时刻谨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头顶的“乌纱帽”不是腐败贪污的工具,更不是升官发财的法宝。应该明白“乌纱帽”再大,也大不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只有把自己担任的工作看作是党和人民赋予的重托和责任,如履薄冰、兢兢业业,牢记心中的责任,才能始终做到“任其职,尽其责;在其位,谋其政”。责任意识是前进的动力。党员干部只有牢记心中的责任,挑起肩头的担子,重视民生并付诸行动,才能有效避免“平平稳稳占位子,忙忙碌碌装样子,吃吃喝喝混日子”的为官不作为现象。因此,一定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真正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干事创业、推动发展上。要找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前进方向,理清推动发展、破解难题的思路举措。要律己从严、工作从实、为政从清,敢涉万重险、勇挑千斤担,培树担当的底气,真正做到为官当为、为官有为。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锤炼道德品行,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发挥引领和带头作用,不负重托,不辱使命。

第四,心中有戒,严守纪律规矩。只有心中有戒,才能严守权力边界。部分官员乱作为、胡作为、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现象从根本上说既是侥幸心理作怪,更是对权力边界的漠视。因此,一定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办事,忠于职守,秉公慎权,确保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要增强法治思维,带头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护法,真正做到在法律和纪律范围内行使职权。要时刻保持警惕和清醒,在各种诱惑面前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干得好事业,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如果党员干部人人“心中有戒”,依法办事,就自然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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