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会治理实践要关注规范化问题

基层社会治理实践要关注规范化问题

推进现代社会治理,是我国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举措。随着我国社会发展进入转型时期,越来越多的学者发现片面强调国家的权威性或社会的自治性都会漏掉重要的社会事实,从而得出不正确的结论。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社会治理提高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高度,更是标志着国家管理思维的转变。

与社会管理相比,社会治理强调的是合作、协商和参与。在这一过程中,社会治理尤其是基层社会治理的规范化问题值得关注。基层社会治理的规范化是将基层社会治理的过程进行系统总结,形成基层社会治理的具体标准,并推进社会治理实践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具体化,以实现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社会的格局。

当前,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仍然存在着不规范现象,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治理制度缺失致使社会治理依据不足,社会主体参与社会治理法律制度不完善,社会组织准入和运行方面的法律规范尚不健全。二是社会治理方式不规范。实践中公共权力行使任意、以权压法以及法律和习惯博弈影响治理行为选择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社会自治规范化水平低。基层实践中社会组织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作用发挥有限,社区治理仍不规范,以社区为平台的公众参与不够充分。四是社会治理所需的社会合作机制尚未形成,政府与群众之间缺乏互信。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实践的规范化,有益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实效,培养基层社会理解和协商能力,并有助于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对此,要重点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加强社会治理制度的规范化。基层社会治理的规范化,也是基层社会治理制度化的过程。要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社会契约、道德准则、风俗习惯等非正式制度的形成,从而在不同层面上构建新的治理模式,并科学界定各行为主体的权限、责任、机制等,不断促进制度建设的规范化和健全化。二是不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科学界定政府职能范围。构建科学的基层政府绩效评估体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基层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完善政务平台建设,并逐步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三是推进依法执政,将社会治理导向规范化治理。要加快推进执法标准建设进程,制定标准明确、程序严密、方便操作的执法规范;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如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警务协作机制等;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四是进一步规范基层社会自治。要逐步放宽社会组织登记门槛,按照社会组织的性质和分类,规范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方式以及权利义务;完善社区管理制度,对社区管理组织、管理项目内容、要求、认定和公众参与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农村社会治理。五是构建基层社会治理规范化的运行机制。要建立以社会回应为基础的社会治理机制链,规范政府社会治理、社会自治和良性互动机制等;进一步规范基层社会问题化解机制,尤其是社会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在街道、乡镇统一建立“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在社区、村设立服务站,加强对各类矛盾的解决,并着力构建完善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六是彰显司法权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规范化的保障机制。司法权威是社会治理规范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和必要条件。基层司法者应坚守法治原则,在法治框架内处理社会事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作者单位:省社会科学院)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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