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三十五年来,我国所取得的令世人瞩目的成就表明邓小平同志作出改革开放的决策是英明的,中国坚持改革开放的道路是正确的。我们国家在今天全面深化改革之际,仍需认真学习和研究邓小平理论,以保证全面深化改革的顺利进行,坚定继续朝着社会主义现代化方向迈步的信念。全面深化改革,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应当把握以下三个要义:
一、全面深化改革应针对“第二个飞跃”
20世纪90年代初,邓小平同志在设计农业改革和农业现代化道路时提出实现“两个飞跃”的重要思想:“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邓小平同志针对农村改革和发展提出的“两个飞跃”重要思想,不光可以应用到提高农业生产力和实现农业现代化上,对今天中国全面深化改革也非常适用。
中国实行全面深化改革的“两个飞跃”阶段应以这两个阶段为标准: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初期,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企业为主导的前提下,让非公有制经济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补充,允许少数人先富裕,即邓小平同志所说的“就是年国民生产总值人均八百到一千美元”;第二阶段深化改革时期,坚持发展集体经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即“达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四千美元”。我们国家现已实现邓小平同志所说的“第一个飞跃”,即小康水平阶段。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通过对计划与市场关系的调整,极大地调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21世纪初我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接近1000美元,初步实现小康,但所达到的小康水平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不平衡的。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上提出我国在2020年全面进入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十六大之后,我国加大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力度,在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基础上,不断壮大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个体、私营、外资企业,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2013年达到6000多美元,已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所应达到的目标。但同时贫富差距逐步拉大,社会阶层固化,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并没有充分体现。这表明现有的生产关系已不再适应新的生产力水平,亟须全面深化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应在“第一个飞跃”的基础上,以实现“第二个飞跃”为目标,坚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走集体化经济发展道路。这与邓小平理论是完全相符合的。邓小平同志在论述共同富裕的构想时指出:“什么时候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在什么基础上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要研究。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我国在20世纪末早已达到小康水平,但是人民生活还远没有达到共同富裕阶段,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的确有少数人富裕起来,但是并没有落实先富带动后富,实现共同富裕,反而财富差距呈现进一步拉大趋势,这并不符合“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马克思指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要让全国人民普遍实现共同富裕,实现“第二个飞跃”,我们只有坚持走集体化的经济发展道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
全面深化改革,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以集体经济为实践形式,与邓小平理论“集体化是社会主义”这个论断相一致,只有坚持集体化的发展方向,才能保证我们国家的生产经营方式、所有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全面深化改革,走集体化的发展之路,这是一条科学发展、共同富裕的道路。“集体所有制适应生产社会化程度和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情况下组织起来发展生产、提高生产社会化程度和现代化程度的要求,建立在尊重和保护劳动者生产要素所有权、保障劳动者劳动投入和其他生产要素投入收益的基础上,又将分散的生产要素组织为集体生产要素,进行规模化生产,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股分配,实现既保证劳动者个人权利和权益,又取得组织起来扩大生产、提高生产社会化程度的双重收益。它可以克服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劳动者与资本分离,劳动者陷入打工地位,只能取得相当于和通常是低于劳动力价值的收入,而剩余价值全部为资本占有的根本矛盾,使劳动者真正成为掌握自己命运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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