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深化改革应使“两个毫不动摇”服从于“三个有利于”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在逐步调整,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在经济发展中的比重在不断变化,但不管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在经济发展中的比重如何变化,都要以体现和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为底线。同时,也不能忽视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很长一段时期内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邓小平同志提出了判断改革开放成败、得失、是非的根本标准,即“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从根本方向上指明了我国社会主义改革是姓“资”还是姓“社”的争论。
为了确保全面深化改革中,不偏离社会主义发展方向,社会主义性质不会发生根本性改变,这就要求“两个毫不动摇”应服从“三个有利于”。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标准符合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它牢牢把握了问题的根本,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一文中指出:“我们要通过深化改革,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同时,要处理好活水和有序的关系,社会发展需要充分活力,但这种活力又必须是有序活动的。死水一滩不行,暗流汹涌也不行。”从这可看出,“两个毫不动摇”应服从“三个有利于”,违反“三个有利于”的东西不能毫不动摇地去搞。全面深化改革坚持社会主义发展的正确方向,就不仅是要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这只是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一方面,还要看人民收入是否增加,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是否改善,贫富差距是否有所缩小。这就要求“两个毫不动摇”的并进应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前提下进行,非公有制经济应在公有制经济引导下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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