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行政化增服务性 涉改革“深水区”
问:方案有哪些政策亮点?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扩大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服务深化改革需求,与国家各项改革相衔接,突出问题导向,着力于“行政职能”向“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的制度机制改造。方案明确围绕相关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国家科技奖励推荐开展扩大试点工作。这四项重点任务均涉及改革的“深水区”,是“承转”中有价值、有意义、有影响的业务领域,有较大“含金量”。
以业界最关注的科技评价为例,我国目前采取的同行评议方式中,评审组多是一次性的、松散的组织形式。如果评价结果产生错误,实际上无人承担责任。方案要求充分发挥科技社团的第三方科技评价作用,学会作为独立社团法人,可以对科技评价的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问:如何使学会真正成为自立、自治、自律的社团法人?
答:过去在研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工作中,政府部门集管、办、评三重职能于一身的评估模式,既不利于人才培养开发,也不利于政府职能转变。“承转”后,政府“不该管”的职能,由各类社会主体自主承接;政府“管不好”的职能,以政府购买服务、委托授权等方式,由各类社会主体竞争性承接。
我国社会组织发展还处于培养初期,学会能力不足,造成政府和社会对转移职能抱有疑虑。打铁还需自身硬,要着力提升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发挥一流学会集群的“火车头”的牵引带动作用,使学会真正成为自立、自治、自律的社团法人。
放权不是“自由落体” 坚决避免“二政府”现象
问:“承转”中如何避免出现“红顶中介”“二政府”现象?
答: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承接的是责任,而不是权力。学会承接后,就变成了社会化的公共服务职能,不再具有行政权力性质。尤其要消除“机关化”倾向,坚决避免成为“红顶中介”“二政府”,严防借机敛财,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
应把“行政管理”职能转“公共服务”职能作为重点,开展去行政化再造,形成可负责、可问责的运行机制和约束机制。长远看,要实现政府放心、市场认可,学会需要发挥专业权威性优势,坚持中立立场,多提供“专业性”服务,少承接“事务性”工作。
问:如何实现可负责、可问责?
答:简政放权不是一放了之,更不意味着不和政府打交道。确保职能转接后社会服务不放空、持续监管不放松,就要坚持行政体制改革“放管结合”,避免简政放权“自由落体”。学会要主动接受有关政府部门和社会监督,不抢跑、不拔高,不断章取义,不跑调走偏,确保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稳妥有序进行,取得实效。一手抓监督,一手抓扶持,确保接得住、接得好,形成合理、完善的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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