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仍需制度呵护(3)

“以房养老“仍需制度呵护(3)

以房养老"长大"还需制度呵护

以房养老试点一年,全国只有22户参与,原因何在?客观来说,以房养老刚推出,很多老人不知道、不了解,更不可能立即改变传统观念。主观来说,由于相关政策设计不合理(比如门槛偏高),目前仅有一家保险公司参与;由于保险公司产品设计也不成熟,市场认可度自然较低。笔者以为,刚试点一年的以房养老更像一个“婴儿”,必然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要想让这个“婴儿”长大,还需要制度呵护。 

2013年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只是简单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2014年保监会出台的《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只是指导意见,仍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制度。在这种情况下,不但保险公司比较谨慎,很多老人也会有顾虑,因为各自的权益缺少制度保障。 

而对于以房养老这种“倒按揭”,在新加坡有立法,在美国有《反向抵押稳定法》。因此,我国在试点以房养老的基础上,还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借鉴新加坡与美国的经验,为“倒按揭”专门立法。 

【启示与思考】

“以房养老”也被称为“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养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

这几年的“以房养老”在实际运营中,其市场规模并不大,除少数金融机构开展外,大多数机构仅仅在观望,即使已经开展这项业务的银行也是申请者寥寥。特别是针对这样的新业务,不少老人可以说是顾虑重重,不敢轻易把房产抵押出去。这是因为,“以房养老”不能为了养老而吃亏,还要算好经济账。

“以房养老”至今为止,还没有行之有效的模式在国内能够广泛开展,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传统观念束缚。有数据显示,近9成中国老人更愿意将产权房留下,待离世后由子女继承。

二是缺乏政策设计和法律保障。建议有关部门主动参与并履行相应职责,完善政策设计和法律保障,这是以房养老顺利发展的客观需要。

三是相关金融机构持观望态度。虽然也有部分金融机构介入,但持观望态度者居多,这与政府政策的限制、金融机构对以房养老风险持谨慎态度以及国内缺乏孕育以房养老的土壤有关。

四是以房养老自身的条件限制。要看到,以房养老在中国尚属新事物,在目前的形势和背景下,来自各方面的因素都将对以房养老的推广带来不少阻力。

最后,在目前的中国,房价中的投机因素还没有挤出,充满了极大的不确定性,这对于北上广,对于二三四线城市,都成了推广“以房养老”的实际障碍。

所以,要想让“以房养老”这个“婴儿”长大,首先还需要制度呵护。我国在试点以房养老的基础上,还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借鉴新加坡与美国的经验,为“倒按揭”专门立法。其次,“以房养老”虽然是个热门话题,但其中掺杂着收益与风险的巨大博弈。在没有一套成熟的推广模式的前提下,“以房养老”对于不少老人而言,难免心存顾虑,畏首畏尾。具体到“500万房产月领1万5”这件事,既不让企业吃亏,更不让老人叫屈。在维护企业利益的同时,万万不能伤害老人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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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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