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律己
严以律己,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思想作风和道德品质。常怀律己之心,既是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也有利于个人的健康成长。律,作为名词用,解释为“规则”;作为动词用,表述为“约束”。律具有自律和他律两种形式。他律是外部环境,是主体发生变化的客观条件。他律包括法律和纪律的约束。而自律是对主体变化起决定作用的内在因素,是利用自身修养,进入崇高境界的前提。很显然,自律是内因,是根本。律己,可防沉沦。领导干部地位特殊、岗位重要,面对的考验十分复杂,受到的诱惑多种多样。只有常怀律己之心,才能坚守道德防线,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但少数领导干部在这方面做得不是很好,他们在“糖衣炮弹”面前放松了警惕,打了败仗,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最后葬送了自己。“木自腐而后虫生”。分析那些滑入歧途的领导干部,无一不是从放松自我要求,放纵个人欲望开始的。如果领导干部对自己要求严格,一身正气,不法分子又怎么能奈何得了呢?唐朝张固《幽闲鼓吹》里有一个发人深思的故事,说是藩镇李师古想把宰相杜黄裳拉下水,准备了一份重礼,派人一连数天在他家门前观察守候,等待机会。可他们看到的是,宰相夫人与奴婢出门,二人皆青衣褴褛,只好取消了送礼的打算。这个故事说明,领导干部严以律己,才能有效地防止来自各方面的腐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官”者必须以“君子检身,常若有过”的态度,不断提高道德修养,时刻注意以德修身、以德立威、以德服众,在道德修养方面成为民众的表率。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做到慎独慎微,勤于自省,不断提高道德修养水平。
所谓“慎独”,是指人们在独自活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也能自觉地严以律己,不做有违道德和法律的事情。慎独是自我完善的必修课,是“入德之方”。曾国藩告诫子孙说:“慎独则心安。”慎独是修身律己的理想境界,是道德评判的重要标准,也是党员干部道德修养的基本要求。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指出,对于认真进行道德修养的共产党员来说,“即使在他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他能够‘慎独’,不做任何坏事。”
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慎独”意味着要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有无监督一个样,八小时内外一个样。而有些领导干部恰恰因为做不到这一点,成为“两面人”,最终沦为阶下囚。“让廉政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延伸”,曾是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张昆桐的“名言”,而他却因受贿100多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以“淡泊以明志,宁静而致远”的条幅来自省,却以受贿500多万元而被判处死刑。领导干部手握权力,如稍有不慎,就会被拖下泥潭。因此,党员干部必须学会在诱惑面前不以物惑,不以情移,自觉自律,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慎独修正身,慎微走正道。“慎微”的意思是要重视和正确处理细小的事情,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一个在小节、小事上过不了关的人,也很难在大节、大事上过得硬。从被查处的腐败分子来看,几乎都是从“笑纳”一条烟、一瓶酒,“帮忙”签个字、批个条子等“小事”开始的,最终却一发不可收拾地滑向了罪恶的深渊。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委原书记马德在忏悔时说:“我收一个人,就能收两个人,今天能收一万,明天就能收两万,越收越多,越收越大。”这种“小节无所谓”的思想实在是贻害无穷,正所谓“不矜细行,终累大德”。
慎独慎微离不开自省。大千世界,物欲横流,面对各种诱惑,要做到慎独慎微,不使人生之船偏离正确的航道,就需时时自省。曾子云:“吾日三省吾身。”作为手握权柄的领导干部,更应该时常反省自己的言行是否符合党和人民的利益要求。当有利可图时,须慎重考虑该不该得;当情面难却时,须明白社会正义大于私情;当挥霍浪费时,须想想还有未脱贫的群众。党员干部只有常怀律己之心、常思百姓之苦、常修为政之德,才能做到君子坦荡荡,从容天地间,才能无愧于百姓的殷切期盼,无愧于党和国家的重托。
谋事要实
谋事要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去考虑,多想我是谁?为了谁?这是谋事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
谋事一定要谋真事、实事,决不能谋伪事、虚事。从古到今,“不谋实事”是对为官者最强烈的否定评价之一。“大人不华,君子务实。”在中国古圣先贤看来,“谋事”是否“实”,是区分君子与小人的重要标尺。花拳绣腿、华而不实,历来为民众舆论所厌,为正人君子不屑。
现代社会,官员如果不干实事,导致的结果不仅是止步不前,更会贻误解决问题的时机,激化矛盾、虚掷公帑、劳民伤财、败坏风气。谋事要实要求我们坚决反对形式主义。
形式主义的表现五花八门,归结起来就是不务实。例如,有招商引资上的形式主义:“项目签约数十亿,落地只有几个亿;市里签了县里签,这边签了那边签。图名不顾实效,图签约不顾落实,耗资不菲的招商在一些地方成了‘作秀’。”招商引资过多过滥,铺张浪费,甚至弄虚作假,伤了民心。还有一些地区刮起“招商奢侈风”,热衷“赴港招商、海外招商”,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借机组织不相关人员参加,不仅浪费了公共资金,而且往往伴生着更大的公共利益损害。
环境治理上只会搞“关停并转”、靠签承诺协议的方式治理某些痼疾。这些也是“做事”,出发点不可谓不好,但实际效果可疑,就未必是“正事”。凡只图表面热闹、不问实际效果的事,都不是“正事”而是“伪事”。习近平总书记要求领导干部“不受虚言,不听浮术,不采华名,不兴伪事”,值得我们细细思量、努力践行。
形式主义的一大表现就是做表面文章的多,谋实事的少;图吸引眼球的多,从体制机制上提出解决方案并久久为功抓落实的少;求短期政绩的多,打基础利长远的少。荡涤“四风”,其他三风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已经得到了有效遏制。相比之下,看上去危害不直接,且常常披着各种冠冕堂皇外衣的形式主义却顽固得多,一些地方和单位甚至出现了以形式主义反形式主义的歪风。
牢记谋事要实,坚决“不兴伪事”,根本上还是要从深化改革上入手,改革考评机制上存在的弊端,做到考评不被“形”所迷、不因“表”所遮,不为“伪”所惑,并加大“民评”权重,让那些“无实事求是之意、有哗众取宠之心”的干部没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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