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多措并举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农业转移人口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并日益扩大的特殊群体,他们遍布全国各个地区,工作于各行各业,为我国的工业化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也成为推进城镇化进程的主导力量。作为城镇化的一分子,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城乡分治的户籍管理制度,农业转移人口虽已实现了职业转换,一直在城镇务工或者经商,但却难以实现家庭地域的转移和身份的改变,依然在农村定居,依然是农民身份,常常奔波于城乡之间,不能和具有城镇户籍的居民享受同样的公共服务待遇,难以全面融入城市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居民。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不彻底转移方式,导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充分,一方面,难以把农业人口真正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解放出来,不利于促进土地的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从而尽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另一方面,直接导致了城镇化的“水分”,大大降低了城镇化质量,使得城镇化作为扩大内需最大潜力所在的引领作用,以及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引擎功能难以充分发挥。因此,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仅直接关系到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也关系到工业化、城镇化乃至整个现代化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那么,应该如何有效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影响因素是什么?通过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高城镇化质量的路径在哪里?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究竟还缺什么?

解决进城成本问题

回顾我国的工业化发展历程,农业为工业化的起步提供了宝贵的原始积累,做出了巨大牺牲。改革开放后,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体的农村改革,大大释放了农业生产力,有效增加了农产品供给,但农民收入却没有根本性的增加;随着城市改革的展开、工业化发展的提速,农民为了获得相对较高的工资性收入,从农业分离出来,加入到城市建设大军之中,干着比城里人更脏更苦更累的活,拿着不如城镇居民的工资,再次为中国的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无私贡献青春和力量;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城市用地日益紧张,通过城乡挂钩、占补平衡的方法,大量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超低价几乎无偿被用作城镇建设用地或者工商业用地,农村又一次为工业化的起飞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献出财富。

长期以来,我国投资的偏倚城市,导致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供给不足,缺乏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由于传统体制的惯性作用,即便是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机制作用的不充分,不同产业不同部门之间难以形成相对平均的利润率,导致农业农村难以成为生产要素流入的“洼地”,“无农不稳”难以转变成“无农不富”,城乡收入差距愈来愈大。加上土地财政导致的房价飞涨,农民始终凑不够进城的成本。

因此,要解决农民进城的成本,首先要对“三农”为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无私奉献和无偿贡献有深刻认识,对“三农”为国家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不相称的多付出与少回报有深刻认识,牢固树立城市要反哺农村、工业要反哺农业、城市居民要反哺农村居民的意识,各级财政要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增加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供给,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同时,要尽快统一城乡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农村建设用地收益分配机制,大幅提高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分配比例,尤其要增加农民个人的建设用地收益;也要尽快赋予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一样的财产权利,使农村居民能够取得合法的财产收益,并通过财产权利获得更好的生产经营发展条件。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