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2)

多措并举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2)

加大公共服务供给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城市建设高歌猛进,一日千里。但与浩浩荡荡规模庞大的农业转移人口相比,公共服务供给依然相对不足。尤其是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公共服务的相对短缺,加上产业发展的滞后,直接增加了大城市的压力,导致不断拉大框架的大城市也捉襟见肘,交通拥堵、就医困难、上学困难,都市村庄生存环境堪忧,城市内部“二元结构”产生,“城市病”频发。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大量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了,住下了,就业了,生活了,但政府却没有相应地增加公共投资,导致公共服务供给短缺,现有的公共服务设施超能力超负荷运转,即便如此,也难以满足需要。使得农业转移人口难以完全享受和城市居民同样的公共服务待遇,尤其是养老无保障、就医看病贵、孩子上学难等,使他们难以真正融入城市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居民。

显然,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关键在于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的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要规范纳入城镇社保体系,使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同城镇居民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这就要求政府建立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形成合力,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相应增加对公共服务设施的投资,一般来讲,一个农业转移人口要增加10万元左右的综合投资,扩大公共服务的供给。同时要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城镇的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予以较多支持,增强城镇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能力。

培育城市主体意识

目前,对于如何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一味地强调政府该做什么,那么是不是政府加大相应投资提供了足够的公共服务,农业转移人口就市民化了?当然不是,作为外力推动,政府的作用十分重要,公共服务全覆盖,是需要真金白银的,来不得半点虚伪;但农业转移人口作为城镇化的主体,也是城市的主体,其内在动力也不可忽视,甚至更加重要,如果市民化了的农业转移人口不具有市民主体意识,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或者知道了不做自己该做的,那么,即便政府给足了公共服务,他也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民。只有包括政府在内的社会外力和城镇化主体内在动力共同作用,形成最佳合力,才能真正实现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所以,我们在强调政府给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公共服务的同时,也必须明确提出农业转移人口作为城市主体该做什么。

随着大规模农业转移人口的进城,城乡环境的巨大差异使得他们很难实现思想意识与地域身份的同步转换,他们往往会把一些相对落后的农村生活方式和传统行为习惯带与城市,并因人而异保持相当的时间,这不仅与现代城市生活方式和行为规范格格不入,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周边的人群产生负面影响,从而导致城市文明的倒退。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农业转移人口突然离开土生土长的村庄而来到全新的城市,很难立刻树立起城市主体意识,从目前来看,这正是农业转移人口所缺乏的。所以,农业转移人口必须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形成市民价值观念,改变传统的生活方式与行为习惯,牢固树立城市主体意识,也唯有这样,才能尽快全面融入城市成为真正的市民。

为此,农业转移人口首先要树立城市是我家的意识,作为城市这个大家庭的一员,要爱家护家,为城市增砖添瓦,增光添彩;要树立法规意识,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工作生活要规范自己的行为,大事小事都要按法行为,依规行事,不能像在农村老家一样行为随便,不能觉得事情不大满不在乎,不能乱闯红灯、乱翻栏杆、乱插队、乱骑行、不上快速路、不走快车道等等,要争做维护城市良好秩序的文明使者;同时,要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在衣、食、住、行、劳动工作、休息娱乐、社会交往、待人接物等方面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审美观,处处讲文明礼貌,为人谦和礼让,公共场所不随地吐痰、不大声喧哗、讲秩序守纪律等等。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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