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禁歌,扫清网络文化中的低级趣味

网络禁歌,扫清网络文化中的低级趣味

【事件介绍】

 

文化部公布120首网络音乐黑名单

文化部10日公布了一批网络音乐产品“黑名单”,要求互联网文化单位集中下架120首内容违规的网络音乐产品。对拒不下架的互联网文化单位,文化部表示将依法从严查处。

近期,文化部开展了对内容违规的网络音乐产品的集中排查工作,共排查出120首内容存在严重问题的网络音乐产品。这些网络音乐产品含有宣扬淫秽、暴力、教唆犯罪或者危害社会公德的内容,违反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已被列入网络音乐管理“黑名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供。

据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刘强介绍,本次将依法认定的120首内容违规的网络音乐产品以“黑名单”形式公布,将进一步增强网络文化市场监管的针对性,同时也给互联网文化单位内容自审提供了准确的“靶子”,便于企业将违规产品定向清除,明确底线,加强服务。同时,“黑名单”管理,也将成为文化部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的一种常态形式。

据悉,在公布网络音乐产品“黑名单”的同时,文化部已着手部署对违规网络音乐经营活动的查处工作,凡拒不下架“黑名单”所列网络音乐产品的,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将依法从严查处。

网络歌曲“黑名单”呼吁网民素质大提升

网络时代提供的多元化的文化享受,但网络文化的多元化不意味着任何内容的歌曲都可以传播,都是积极向上,符合大众审美的。内容违规的歌曲,宣扬的是一种淫秽、暴力,采用的是不文明的语言,不同程度地践踏着社会公德和美德。可以说,颓废低级的靡靡之音是毒品,时刻侵蚀着网民、乐民的灵魂。“黑名单歌曲”的受众大多是青少年,如果任由“黑歌曲”随意传播,形成社会不良倾向,青少年在这种低俗文化浸淫,不但影响他们价值观、社会观的培养塑造,也不利于建立规范、纯净的网络文化市场,影响整个文化市场的健康持久发展。低俗网络歌曲下架,是顺势之举和长远之策。

网络是个虚拟的世界,列出明确的名单,将内容违规的概念具体化、明了化,给互联网文化单位自审提供了“靶子”,有利于互联网文化单位规范过滤程序,违规产品定向清除,以减小不良歌曲的传播概率。“黑名单”的出现,为网络文化市场清明带来了一丝曙光。然而,对于网络文化的监管相对于整个文化监管来说,我们做的还很有限。后者范围主要包括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版权等,受监管对象主要以出版物、音像制品、娱乐产业的形式出现,而对网络上文化的监管主要是淫秽视频。整体来看,对网络文化的监管还有所欠缺。公布网络音乐“黑名单”,从最易传播且传播范围最广的网络音乐下手,意味着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将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此次“黑名单”的出现是否预示着将有更大范围的整治活动?接下来,也许同样易传播低俗信息的网络视频、小说等形式也会加入到被监管的行列。

在网络上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的评论,大多数网友纷纷表示理解和支持,认为这些歌早就该禁;而有的网友则认为该禁的没禁,反而禁了一些不该禁的;甚至有些网友认为其中一些被禁的歌曲“没什么”、“还不错”。网民观点的截然不同,也再次彰显了我国网民素质的参差不齐,在这块我们更需要下更多功夫。对于文化修养较高的人来说,“黑名单”只是一份名单,从来不会被内容违规的音乐干扰;而对于欣赏层级不高的人,封杀只能获得有限的禁止效果,甚至可能会起到反作用。封杀了,他们依然可以通过其他通道复制、传播,制造出更多的违规作品。创作歌曲到网上传播是一件简单、迅速的事,要求网络文化单位下架,治标不治本。因此,网络文化市场监管,不应该只是从治理提供者开始,更多地应该转向提升网络传播者、网络文化的受众素养上,努力营造网络文化环境的积极向上氛围。

保证网络文化存在多元化的同时,列“黑名单”可以起到荡涤不良文化因素的目的,但维护网络网络文化环境的纯净,不能只依靠强制作用,关键还是提高受众的文化修养和素质水平。通过开展群众文化工作进行审美教育,提高公民素质,从根本上杜绝低俗文化的发起。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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