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音乐黑名单,拒绝“网络尼古丁”
网络音乐是一部分活跃于网络的非主流音乐人所创作的音乐作品,因其具有天然的“亲民性”,所以,它很容易为网友,特别是年轻网友所接受,但是因为其流行于网络而造成相关的审查的缺失。此次文化部公布网络音乐产品黑名单,要求互联网文化单位集中下架内容违规的网络音乐产品,在净化网络环境方面开了一个好头。
此番被文化部拉黑的网络音乐只能使人的精神萎靡不振,让人的作风颓唐淫荡,究其目的一方面是迎合部分人的低级趣味,另一方面也是在瓦解年轻人的激情和斗志。靡靡之音听得多了,人就会变得颓废,靡靡之音传播的久了,社会就会出现偏差,任靡靡之音发展下去就会动摇国家的根基。
我们文化的发展方向是多元化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靡靡之音可以堂而皇之的合法化。人们都知道摇头丸是毒品,但是很多人却并没有意识到“摇头玩”其实比尼古丁还容易让人上瘾。固本需要培元,驱邪的同时还要扶正,现在在中国之声热播的特设栏目《抗战歌曲展播》一方面让我们体会到当年烽火硝烟,另一方面也激起了我们的斗志。
孔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就是在告诉我们要努力做到不合礼的现象不看,不合礼的声音不听,不合礼的话不说,不合礼的事不做,而这一方面要求我们珍爱青春,自己把住出入关口,另一方面有关部门也要把住每一个监督的环节,让网络之上的“尼古丁”失去市场,让网络之下的非礼之事没有容身之地。
文化部公布120首网络音乐黑名单,咋成了变相广告?
对于文化部高调“拉黑”之举,笔者倒不觉得是什么“苦肉计”,最多不过算是“无心插柳、弄巧成拙”。其过错归结为一点,就是这“120首地下歌曲名单”公布过早了。也就是说,在相关网站尚未将这些歌曲全部下架之前,文化部可以发布消息,但名单却不应该公布。这个名单本是责令相关网站迅速整改的一个指导性举措,反之就像网友所言,公布歌单无疑是此次行动的“大败笔”,无异于在给低俗音乐打广告。
那么,既然公布“地下歌单”会有如此严重的后果,为何文化部却急吼吼地坚持要提前公布呢?笔者判断一是文化部好大喜功,为了摆出了“我打算解决问题”的态度卖乖邀宠,多少有点婚礼主持人向宾客“要掌声”的味道,二是文化部的的确确“低估了网友的求知欲”,歌单一经公布,尚未下架的歌曲无疑成了人们“猎奇”的对象,甚至于被一部分人视为“最后的晚餐”,一大波“疯狂下载”的流量就产生了。讨巧卖乖的心态加之对网络舆论规律的漠视,有如“潘多拉之盒”被打开,场面一发不可收拾。
当然,不排除另外一种可能,就是“歌单”并非直接来自文化部,而是新闻记者通过特殊渠道联络上了整改单位的核心层,轻而易举地拿到了这个名单,那么这位新闻记者为了“上稿率”,新闻媒体为了“点击率”,120多首歌曲像极了《水浒传》里被洪太尉不小心放出的妖魔,迅速成为网上热点,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被包括广大成年人在内的网民疯狂下载。
无论文化部的好大喜功、不懂网络传播心理,还是新闻媒体有意无意的“把关不严”、“借机”炒作,双方均涉嫌违反工作纪律,违反新闻纪律,并且给社会和公众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同时也表明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机制在“互联网”时代已然表现出极大的不适应性。恰恰是这种不适应性往往容易造成“好心办错事”。类似的像央视某些法律类节目,对犯罪情节的细致刻画也有可能成为教唆犯罪的节目。互联网时代考验政府部门、大众媒体的工作水平能否与时俱进,希望有关方面能够亡羊补牢,见不贤而内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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