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难”——基层从严执纪需要再发力

“四难”——基层从严执纪需要再发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的群众说‘老虎’离得太远,但‘苍蝇’每天扑面。这就告诉我们,必须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学习贯彻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关键要高度重视基层反腐,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上狠下功夫,确保纪律和规矩能够挺在前面,落在实处。

在实际工作中,基层从严执纪讲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有“四难”现象值得警醒和重视:一是有的信访问题时间跨度大,难以调查取证。有些问题年长日久,或者受地方复杂的人情关系的影响,尽管投入很多人力和物力调查取证,但无法弄清事实原委,导致取证难到位、问题难定性、责任难追究、矛盾难解决、信访难平息。基层纪委对这类案件普遍感到棘手难办:如果不立案调查,群众不满意;如果立案调查又找不到相关证据,无法定性处理,群众也不满意;如果协商处理,因为当事双方的说法和想法不一致,甚至意见分歧很大,这样谈不拢的结果,导致信访矛盾长期存在,群众更不满意。所以很多基层纪检干部最怕接触的就是这类说不清道不明的陈年旧账。二是有的信访问题举报不实或违纪情节轻微,难以定性量纪。长期以来,一些基层干部与群众互动交流少,应该公开的事项没有及时公开,少数群众怀疑干部有私弊,或者与干部有私怨,就夸大事实举报干部,调查结果往往是违纪情节轻微、涉案金额很小,够不上党政纪处分。这种情况在农村基层信访中占有一定比例,从重处理不符合党政纪规定,同时也会挫伤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依规处理或者从轻处理又得不到上访群众的认可,甚至认为纪检机关包庇纵容,继而发生重复上访,甚至形成缠访和闹访。这些无厘头找茬子的信访问题,甚至有少数不法分子在指使或操纵,对此应该严格依纪依法办事,依靠基层组织通过其他方面的工作化解矛盾和积怨。三是有的信访问题是相互告状,难以平息矛盾。在人心涣散、矛盾纠结的基层单位,这种“窝里斗”现象时有发生,相互双方都向上级组织反映对方的问题,或者被告一方挨处分以后,又检举揭发原告方,甚至以“莫须有”的罪状相互诽谤,不仅损害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影响了基层单位的全面建设,同时也给上级纪委查处问题、解决矛盾带来很大的难处。这种情况对基层从严执纪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既要客观公正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又要积极协助基层党政组织加强法纪教育,同那些无原则泄私愤,诽谤诬告,甚至挑衅滋事影响稳定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四是有的信访问题事关基层组织建设,难以从严执纪。一些基层单位,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基层组织客观存在“选人难”的问题,特别是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难选拨,主要原因是农村青壮年劳力为了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大多数人选择外出务工,特别是基层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等对年轻人吸引力不强,真正有工作能力又愿意回乡任职服务群众的人选不是很多,而且相当一部分村官法纪观念薄弱,对纪律的遵从度不高,甚至对纪律处分不当回事。这种状况给基层从严执纪工作带来很大冲击,执纪的作用和效果不明显,有时面对基层党委在选人用人问题上的诉苦和求情,还会网开一面,直接影响了从严执纪在农村基层的全面落实,影响了基层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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