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与管的逻辑

放与管的逻辑

所谓放与管的逻辑,就是决定哪些要放,哪些要管,标准是什么,目的是什么。只有把这些问题搞清楚,政府职能改革才能明确方向。

简政放权是当前各级政府职能改革的中心内容。但怎么简政?如何放权?在该监管的领域如何强化监管?如何推动简政放权这一“政府再造”过程?这些问题已成为当前政府职能转变、职能优化的核心问题,也构成政府职能改革的基本逻辑。

首先,政府职能改革中,无论是“放”还是“管”,都需要明确基本的逻辑。简政放权和依法监管,本质上就是政府职能如何做减法和加法。从宏观上来讲,这种政府的“职能再造”需要明确基本的逻辑。比如,正在进行的许可审批和非许可审批改革,许可审批的数量虽然一直在减少,但从市场和社会主体的角度来感受,各种许可审批并没有大幅度地减少。究其原因,就是统计口径上许可和非许可审批事项减少了,但实际上是“合并同类项”,效果并不理想。类似问题可能在许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中也同样存在。

各地方、各部门都在进行改革,这是政府创新非常重要的方面。但最重要的还是要把改革逻辑搞清楚,并将其明确为改革的刚性原则。没有基本的逻辑,简政放权会失去明确的方向,也难以评估效果。改革的逻辑不明确,改革过程中利益博弈极有可能导致“管”与“放”的空转以及周期性的循环。

所谓放与管的逻辑,就是决定哪些要放,哪些要管,标准是什么,目的是什么。不把这个搞清楚,政府职能改革其实是没有方向的。本届政府这几年来的改革逻辑非常清晰。李克强总理不断提到,现在我们行政许可制度包括整个政府改革的逻辑,就是要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这个角度来决定哪些做加法,哪些做减法。在这个背景下,放与管要走出一些误区。比如,不是一味地放就是好的,当然也不是说管的多就是好的,而是要看必要性、回应性、有效性。比如在质量技术监督这方面,需要定出更严厉的标准,进行更严厉的监管,最终解决有效性。在这个意义上,管也就是服务。所以管和放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这就是职能改革最基本的逻辑。

其次,从治理现代化的要求讲,政府始终需要面对有效治理问题。因此,“放”与“管”必须考虑现实中存在的必要性,必须考虑解决现实问题的有效性。今天的政府负有很多“积极性”的职能,需要回应各种新出现的社会问题和社会需求,如果现实中出现了问题,法有授权当然要管;法没有授权,但从政府的职责和功能中,无论从法理上还是逻辑上,也会延伸出政府管理的职责。比如互联网,特别是电子商务,在很短的时间里发展实在太快,法律对政府部门监管的授权跟不上。中国现有的法律对这一领域的监管是滞后的。如果“互联网+”成为普遍、重要的经济活动模式的话,政府肯定是要管的,也应该管。因为,“必要性”本身就是最高的法律。如果一个问题真的出现了,是真实的,政府就应该管,法律即使没有授权政府做,政府也应该去回应,而不是因为“法无授权”就回避问题,这不符合现代回应型治理的要求。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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