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二零一零年远景目标纲要(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二零一零年远景目标纲要(10)

(一九九六年三月十七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摘要:一九九六~二零一零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我国将以崭新的姿态跨入二十一世纪,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并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出重大步伐,为下个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政策措施。

进一步发挥各地区的优势,发展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东部地区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多利用国外资金、资源和市场,进一步增强经济活力,发展外向型经济。依靠高新技术、集约经营,重点发展资源消耗少、附加价值高,技术含量高的产业和产品,同时建立比较发达的农业。在深化改革、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素质和效益方面迈出更大的步伐,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为全国提供新的经验。中西部地区,要积极适应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加强水利、交通、通信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经济技术基础,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林牧业及其加工业,开发能源和矿产资源,积极发展优势产业和产品,提高加工深度,使资源优势逐步变为经济优势。

――优先在中西部地区安排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作为全国性基地的中西部资源开发项目,国家实行投资倾斜。跨地区的能源、交通、通信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以国家投资为主进行建设。调整加工工业的地区布局,引导资源加工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

――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增强中西部地区自我发展的能力。加大中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勘探力度。

――实行规范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增加对中西部地区的财政支持。随着全国经济的发展和中央财政实力的增强,逐步提高中央财政用于支持中西部地区的比重。

――加快中西部地区改革开放的步伐,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中西部地区。提高国家政策性贷款用于中西部地区的比重。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百分之六十以上要用于中西部地区。

――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扶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继续组织中央各部门、社会各界和东部沿海地区,以多种形式支援西藏等民族地区、三峡库区和贫困地区的工程建设。

――加强东部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的经济联合与技术合作。鼓励东部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投资,组织好中西部地区对东部沿海地区的劳务输出。东部经济发达地区采取多种形式与中西部地区联合开发资源,利用中西部地区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强人才培训和交流。

七、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今后十五年的战略任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必须按照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围绕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坚决、积极地推进改革,进一步理顺各方面经济关系,健全新的经济运行机制和经济秩序,以适应生产力迅速发展的需要。

(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把国有企业的改革同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构造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高效运行的微观基础。

全面准确把握“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基本特征,加大改革力度,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在本世纪末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在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机制、建设善于经营管理的领导班子、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建立科学的组织和管理制度上狠下功夫,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活力。“九五”前期要集中力量抓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做到点面结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配套推进,务求在重点难点上取得突破。

1.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按照政企职责分开、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分开的原则,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法人财产制度;明确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的权力、责任和义务,以及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机制。

2.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以市场和产业政策为导向,搞好大的,放活小的,把优化国有资产分布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同优化投资结构有机地结合起来,择优扶强,优胜劣汰,形成兼并破产、减员增效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重点抓好一批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以资本为纽带,连结和带动一批企业的改组和发展,形成规模经济,充分发挥它们在国民经济中的骨干作用。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经营和出售等形式,加快国有小企业改革步伐。“九五”期间,国家集中力量抓好重点联系的一千户国有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分期分批进行资产重组,吸收、兼并、联合一批中小企业,壮大规模,优化结构,争取使一部分企业进入国际大企业行列。各省区市也要抓好一批国有骨干企业。

3.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企业自主经营的原则,建立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建立和完善产权登记、统计报告和资产评估等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

4.创造条件,解决国有企业过度负债问题。在主要依靠企业自身增加资本金、提高效益和偿债能力的同时,对历史包袱重,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采取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有步骤地减少企业债务。一是对被兼并企业的部分债务实行免息、停息和推迟偿还本金。二是把“拨改贷”形成的企业债务转为国家资本全。三是冲销破产企业的债务。此外,也要发挥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各方面的作用,采取多种方式使企业增资减债。

利用企业、社会和政府的力量,多渠道分流富余职工。企业非生产性的后勤服务单位和所承担的社会服务职能,要创造条件逐步分离出去,形成社会化服务体系。

5.强化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严格管理,加强产品开发,搞好市场营销,提高经济效益。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在企业内部形成择优竞争上岗机制。允许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企业实行经济性裁员。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应依法破产。

(二)积极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

1.发展和完善商品市场。巩固和完善主要由市场形成商品价格的机制,除少数产品和服务价格由政府管理外,其他产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决定。通过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风险基金和价格调节基金,健全商品价格调节机制。以批发市场为重点,积极发展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充分利用和改造现有设施与渠道,在重要商品的产地、销地或集散地,形成大宗农产品等的批发市场;培育农工商、产供销一体化的大型商贸集团。国有商业企业和供销合作社要转换经营机制,在竞争中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同时,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引导下,积极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形式的流通企业,活跃市场。

2.积极培育和规范金融市场和土地、劳动力、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逐步实现主要由市场形成要素价格。要素市场的发展,一是必须根据经济发展和改革进程,突出重点、循序渐进;二是必须坚持先试点后推广,逐步规范;三是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尽快建立市场中介组织的自律机制;四是必须与企业改革和财政、金融等改革配套推进。

发展完善以银行融资为主的金融市场。强化中央银行的地位和作用,完善政策性银行的经营机制,加快国家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变的步伐,规范商业银行行为,稳步发展城乡合作银行。进一步深化利率改革,初步建立以市场利率为基础的可调控的利率体系。完善结售汇体制,在二○○○年以前有步骤地实现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可兑换。积极稳妥地发展债券和股票融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证券市场。形成有序、适度竞争的保险市场。

积极培育劳动力市场。建立多层次职业介绍网络。形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向选择、合理流动的机制和规则。加强劳动仲裁和劳动力市场管理。

规范和完善土地市场。逐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的范围,加强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土地使用权有偿、有限期的出让制度,商业性用地使用权要公开出让。建立健全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的垄断和管理制度,规范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土地使用权交易二级市场要形成公开、合理的价格机制。加强集体土地管理,严禁集体土地非法进入市场。

3.制定和完善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管理和监督,规范流通秩序。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分割,反对垄断,制止不正当竞争。加强价格、质量、计量监督,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展和规范市场中介组织,严格资格认定,发挥好服务、沟通、公证、监督作用。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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