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二零一零年远景目标纲要(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二零一零年远景目标纲要(6)

(一九九六年三月十七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摘要:一九九六~二零一零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我国将以崭新的姿态跨入二十一世纪,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并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出重大步伐,为下个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一)切实加强农业,全面发展和繁荣农村经济。

”九五”期间的重点任务是,保证粮棉油等基本农产品稳定增长,粮食生产能力达到一个新水平;努力缩小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保证农民收入较快增加,生活达到小康水平,逐步缩小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巩固工农联盟。

1.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深化改革。在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上,鼓励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发展联结农户与市场的中介组织,大力发展贸工农一体化,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要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它们为农服务的作用。继续完善重要农产品价格体系、流通体制和储备调节制度,进一步理顺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制定鼓励地方和农民增加粮食生产的政策,促进粮食调出区提高商品率,调入区提高自给率。健全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体系,并使之制度化、法律化。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调动和保护广大农民的积极性。

2.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要增加对农业的投入,逐步提高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内资金和信贷资金用于农业的比重。鼓励和引导农村集体、乡镇企业和农民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扩大劳动积累。积极吸引外资从事农业开发和建设。

3.依法保护耕地,开垦宜农荒地,提高复种指数,保持粮食播种面积长期稳定。“九五”期间,严格控制非农占用耕地,尽力减少灾害毁损耕地,大力开垦宜农荒地,确保各地现有耕地不再减少。改进耕作技术,使复种指数由百分之一百五十五提高到百分之一百六十以上。保证粮食播种面积不低于一亿一千万公顷。

4.加强水利建设。搞好大江大河大湖治理,重点建设一批具有综合效益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同时要十分重视中小河流治理,坚持标本兼治,提高防洪、抗旱、排涝能力。到二○○○年,各大江大河力争达到防御建国以来发生的最大洪水标准,全国供水能力增加四百~五百亿立方米。继续建设长江三峡、黄河小浪底、四川二滩等工程。

坚持开展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五年新增农田灌溉面积三百三十万公顷。大力推广滴灌、喷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5.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建设稳定的商品粮基地。“九五”期间改造中低产田一千四百万公顷。国家级商品粮基地县增加到九百个左右。有重点地选择若干片增产潜力大、商品率高的地区,集中建设大的国家储备粮生产基地。搞好黑龙江、新疆、黄淮海、吉林、甘肃河西走廊等地区的连片开发和粮棉生产基地建设。继续扶持粮棉集中产地发展经济。

6.加强林业建设。积极培育森林资源,保护原始森林,发展人工林。重点抓好防护林体系、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和山区林业综合开发,促进林产工业发展。继续建设三北、长江中上游和沿海防护林,太行山绿化,防沙治沙工程等。建设一批新的防护林工程,绿化祖国,造福子孙。

7.强化科教兴农,突出抓好“种子工程”。加强遗传育种、作物栽培、病虫害综合防治、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农产品加工和贮藏保鲜等重大科研项目的攻关。稳定与壮大农业技术队伍和推广体系,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普及。实施“种子工程”,完善优良品种的繁育、引进、加工、销售、推广体系,到二○○○年把水稻、小麦、玉米和棉花的用种全面更换一次。农业要积极转变增长方式,走高产、优质、高效的发展道路。

8.加快发展以化肥为重点的农用工业。化肥工业要抓紧建设“八五”结转项目。充分利用海南天然气和新疆油田伴生气建设大型氮肥基地,建设以山西晋城优质无烟煤为原料的化肥基地,二○○○年,氮肥做到基本自给。积极发展磷复肥和钾肥,建设云南、贵州磷肥基地和青海钾肥基地。加快农药新品种研制开发,增加高效低残留的新品种产量。增加农膜原料产量,调整农、地膜用料结构,开发新品种。改进大型农机具,加快发展中小型农机具和农产品加工机械。

9.全面发展农村经济。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资源,兴修水利、修筑道路、植树造林、开垦荒地,大搞农田基本建设。结续把发展乡镇企业作为繁荣农村经济的战略重点,努力提高乡镇企业的素质和水平。引导乡镇企业合理集中,把发展乡镇企业与建设小城镇结合起来,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因地制宜,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和农业综合开发。鼓励农村集体和农民综合开发利用非耕地资源,全面发展林牧副渔各业。扩大作物秸秆等副产品的综合利用,逐步推广规模化养猪,大力发展节粮型畜禽。加强草原建设,促进畜牧业发展。扩大淡水和近海养殖,发展远洋捕捞。积极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把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加工深度。

10.进一步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切实落实国家扶贫攻坚计划,继续执行扶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各级政府都要增加对扶贫开发的投入,搞好以工代赈,增加并管好用好各项扶贫资金。广泛动员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扶贫开发工作,加强发达地区对贫困地区的支援,继续巩固和发展各种形式的对口扶持。坚持走开发式、开放式扶贫的路子,努力改善交通、通信、电力、人畜饮水以及教育、医疗卫生条件。

(二)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

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建设,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集中力量有计划地建设一批重点骨干工程,避免盲目发展和重复建设。

1.能源工业。

能源工业要适应国民经济增长的需要,逐步缓解瓶颈制约。二零零零年,全国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由一九九五年的十二亿四千万吨标准煤增加到十三亿五千万吨标准煤。

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大力调整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推广先进技术,提高能源生产效率;坚持能源开发与环境治理同步进行,继续理顺能源产品价格。

能源建设以电力为中心,以煤炭为基础,加强石油天然气的资源勘探和开发,积极发展新能源。

(1)电力。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依靠技术进步,提高电能利用效率。继续贯彻政企分开、省为实体、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办电的方针。贯彻因地制宜、水火并举、适当发展核电的方针,同步发展电网,加快城乡电网改造和建设。

积极发展坑口电站,变输煤为输电。火电发展要与环境保护紧密结合,加快开发煤炭洁净技术,推广应用烟气脱硫技术。积极研究和应用远距离超高压输变电技术,促进水电“西电东送”和坑口电站跨区送电。水电要实行流域梯级滚动开发,大中小结合、高低水头并举、综合利用的原则。积极发展风能、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加强电源结构调整,限制小火电发展。从“九五”开始,新建火电厂一般都要使用单机容量在三十万千瓦以上的高参数、高效率机组。

“九五”期间每年新增发电装机容量一千六百万千瓦,发电量年均增长百分之七左右。二○○○年,全国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二亿九千万千瓦,发电量一万四千亿千瓦时。

(2)煤炭。贯彻执行中央和地方并举、大中小结合的方针,在保持合理开发强度的前提下,稳定东部煤炭产量,重点加速山西、陕西、内蒙古煤炭开发,积极建设一批用人少、效率高、效益好的骨干矿井。国有煤矿要努力提高经济效益,转换经营机制,依靠技术进步增加产量和提高效益,结合矿区的资源条件,发展多种经营,搞好综合开发。对现有矿区实行分类指导,对乡镇煤矿要采取扶持、改造、整顿、联合、提高的方针,实现正规合理开发,走上有序健康发展的轨道。二○○○年,煤炭产量达到十四亿吨左右。

(3)石油天然气。加强资源勘探,增加后备储量,保持石油天然气稳步增产,并利用部分国外资源。陆上坚持“稳住东部、发展西部、油气并举、扩大开放”的方针。海上实行“继续开放、扩大自营、油气并举、稳步提高”的方针。五年新增石油探明储量三十八亿吨,天然气探明储量八千亿立方米。二○○○年,原油产量达到一亿五千五百万吨,天然气产量二百五十亿立方米。改造和完善现有原油、天然气管道网络,建设新的油气输送管线。加强石油储备。

(4)能源节约和农村能源开发。加强节能立法和执法监督,制定节能标准和规范,强制淘汰高耗低效产品,大力推广高效节能产品。重点对冶金、有色、化工、建材及交通等行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

加快农村能源商品化进程,推广省柴、节煤炉灶和民用型煤,形成产业和完善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小型水电、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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