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抗战历史中汲取营养和智慧

核心提示:国民党总体上也是不愿当亡国奴的。但立场和态度在不同时期时有动摇和变化。“九一八事变”后,想息事宁人,采取不抵抗政策,把希望寄托在国联主持正义上。全民族抗战展开后,国民党抗战一度比较积极,当世界大战形势不利时又表现出妥协、动摇倾向。但国共两党在战略方针有共同之处,持久战是抗日战争总的战略方针。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中央正在组织安排一系列重大的纪念活动。抗日战争,不仅为中华民族、也为整个人类,提供了极为丰富的经验教训。纪念这场战争的胜利,不仅要了解历史,更要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所以,我以“从抗战历史中汲取营养和智慧”为题,与大家作一点交流。准备讲六个方面内容。

一、深入研究和揭露日本军国主义侵略的性质和危害,

坚定不移维护国家的主权和独立,促进人类的和平与安全

当年这场战争的发生,是由于日本走上军国主义道路之后,鲸吞中国的野心日益膨胀,不断以野蛮、暴力的方式扩大对中国侵略的结果。

这场战争,将中国置于亡国灭种的边缘。日本侵略者占领了东北、华北、华中、华南等大片中国最重要的经济政治文化战略地区,犯下了种种令人发指的罪行,使中华民族蒙受了巨大损失。中国是受战争摧残和伤害最为严重的国家。

 1995年,江泽民同志宣布:据不完全统计,战争期间,中国军民伤亡3500多万人。按1937年的比值计算,中国直接经济损失1000亿美元,间接经济损失5000亿美元。

数据,是历史的抽象。数据的背后,是大量的事实、确凿的证据,是无数人们的惨痛记忆和血泪控诉。为了更直接、更具体、更全面、更系统、更立体地还原当年的历史,展示中国人民遭受的灾难和损失,揭露日本军国主义的罪行,驳斥日本右翼势力否认侵略罪行的种种言论,我们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从2004年10月开始,组织全国党史部门和其他部门单位的有关人员,围绕“抗日战争时期中国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这一课题进行大规模的调研工作。

调研的方式,主要是查阅和搜集各种档案文献、当年的报刊资料及多年研究形成的成果。同时,对一些特殊、重大的事件,走访当事人、知情人和有关研究人员,记录证词证言,有条件的进行司法公证。调研的整体布局,实行块块和条条相结合。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调查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调查工作从市、县一直深入到乡镇甚至村一级。一些重要的、涉及多个地方的专题,如劳工、细菌战、化学战、“慰安妇”、难民、华侨等,则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调研。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还组织查档小组,分赴美国、俄罗斯、日本等国搜集档案资料。另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课题组前往台湾查档,得到了台湾有关机构和人员的支持。山东省组织32万余名调查人员,走访调查了省内95%以上的行政村和80%以上70岁以上的老人,收集见证人和知情人关于日军屠杀平民的证言证词79万余份。

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全部调研成果,按照统一规范和体例,编纂成《抗战时期中国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调研丛书》,分为A、B两个系列,陆续分批出版,向国内外公开发行。每本调研成果,大致包括调研报告、档案文献资料、口述资料、专题、大事记等若干部分。调研报告除了简述调研过程外,着重概述日本军国主义的具体罪行,均为对事实的陈述、介绍、归纳和分析。其他部分均为翔实、确凿、具体的原始档案和有关资料,包括证人证词、照片等等。

2014年9月,经中央批准,出版了第一批调研丛书共5类46册。包括:

一、北京、天津、内蒙古、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广西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调研成果12册,分别反映各行政区域内日本侵略造成的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二、《抗日战争时期全国重大惨案》12册,集中选编了日本侵略者在全国各地制造的死伤800人以上的重大惨案170多个,逐个叙述惨案发生的过程和情况,并附部分相关档案、资料;

三、《山东省百县(市、区)抗日战争时期死难者名录》14册,以山东省为典型案例,收录了该省100个县(市、区)抗战时期伤亡人员中姓名、籍贯、性别、年龄、死难时间等信息比较完整的16万余名死难者的名录;

四、《国民政府档案中有关抗日战争时期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资料选编》3册,均为几十年前原始档案的汇编,由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参与选编;

五、《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档案选编》5册,也是当年档案的汇编,由解放军档案馆参与选编。

今年,这套丛书又出了第二批。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调研及其丛书,全部是用事实说话,用档案资料说话,用证人证言说话。调研丛书用极其详尽和具体的事实,揭露了日本侵略者在整个侵华战争期间的罪行,主要包括:

到处屠杀、焚烧、抢掠、奸淫,在许多地方制造一系列触目惊心的大惨案,使中国人民的生命财产惨遭蹂躏;

大量使用生化武器,进行残酷的细菌战和化学战,把大批中国平民和俘虏当作细菌和毒气的试验品,对无辜的中国平民施放毒气,或在河流、湖泊、水井中投毒;

掠走大批中国劳工,强迫他们筑路、开矿、拓荒,从事大型军事工程,使其大批冻、饿、病、累而死;

强征中国妇女作为慰安妇,严重残害妇女的身心健康;

对抗日根据地实行“烧光、杀光、抢光”政策,企图摧毁抗战军民起码的生存条件;

大量掠夺中国战略物资,轰炸或焚烧医院、学校、公共设施,通过发行货币掠夺中国人民财富,毁坏和窃取大批文物……

日本侵略者的罪行,决不仅仅是一个南京大屠杀问题。根据我们调查,日军制造的一次性伤亡平民800人以上的重大惨案就有170多个。

从这些大量、客观的事实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日本侵略者肆意践踏人类的公理和正义,企图以残暴杀戮的手段,将中华民族置于自己的铁蹄之下。日本侵略者犯下的罪行,违背了起码的人类良知和国际公法,不仅是对人权和人道主义的践踏,而且是对人类文明的挑战。

所以,这场战争的性质,决不是一般的利益冲突问题,而是“逆时代潮流而动的势力”,“以极端野蛮的方式向人类文明挑战”、“对其他民族进行侵略、掠夺、杀戮、奴役”的问题。“打败法西斯侵略,成为当时拯救人类文明最紧迫的任务。”因此,“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是反侵略的正义战争”。

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也给世界留下极为深刻的教训,它告诉世界所有人们,任何国家希望通过侵略战争谋取自己利益是不允许的,最终是不可能的。

法西斯国家企图依靠武力发动战争,实现称霸世界、征服人类的野心。其结果,给世界带来的是巨大的灾难,而自己,也没有逃脱覆亡的命运。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根据《波茨坦公告》的规定,由在日本投降书上签字的国家(中、苏、美、英、法、加、澳、新、荷)及印度、菲律宾11国委派的法官组成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以破坏和平罪(策划、准备、发动或进行侵略战争)、破坏战争法规罪(违反战争法规和惯例的犯罪行为)和违反人道罪(对平民进行杀害、灭种、奴役和放逐,或以政治、种族和宗教为理由对平民进行迫害的行为)对日本首要战犯进行国际审判,确认侵略战争为国际法上的犯罪,策划、准备、发动或进行侵略战争者为甲级战犯。最后宣判25名甲级战犯有罪(另2名病死,1名因生病中止审理)。由于美国庇护,审判没有追究所有战犯的责任。但审判确认侵略战争为国际法上的犯罪,策划、准备、发动或进行侵略战争者为甲级战犯,并对发动侵略战争的罪犯进行了应有的惩处,伸张了正义,代表了全世界一切爱好和平人民的共同愿望。

责任编辑:李贤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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