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者的“无为”与“中庸”之道 (2)

为官者的“无为”与“中庸”之道 (2)

老子倡导“无为”,并非无所作为、无所事事,不是否定主观能动性、任其发展,而是与肆意妄为相对立,意在遵循事物发展客观规律基础上有所作为,不妄为、非为,不随心所欲。为官者当谨记“无为”,不该干的不能干,该干的必须干,不能消极被动,更不能反着来,对维护人民利益、造福一方百姓、推动社会发展之责,绝不推诿,绝不退缩,敢于争先,对损害人民利益之事、走向人民群众对立面、阻碍社会进步之人,绝不姑息,绝不纵容,绝不手软。

“中庸”并非简单意义上的中立、平庸,更不是无原则妥协、折中主义,其精髓在于不偏倚、守中正、致中和,在于慎独自修、忠恕宽容、至诚尽性。北宋程颐曰:“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朱熹曰:“中庸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不及”或者“过分”都不是中庸,对下属违纪违法行为未加以监督约束正是监管缺位,即“不及”,若是滥用权力、公私不分,则是越矩,即“过分”。为官者当谨记“中庸”,慎独修己,自我约束,不断提高自我修养和品性,以臻至德、至善,以身作则,带好队伍,管好身边人,若此,于己于人之幸也;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审慎用权,用权为公,严格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依法行政,公正公开,不碌碌无为,不以权谋私,不袖手旁观,更不同流合污,在责任面前,勇敢担当、忠诚奉献;在利益面前,抵住诱惑、守住底线;在邪恶面前,敢于揭发、敢于斗争,若此,于国于民之福也。

为官之道绝非三言两语可尽,少一些伪“无为”、伪“中庸”的懒官庸官,多一些清廉公正、俯首甘为儒子牛的清官好官,官为民,则民拥官,官为国,则国昌盛。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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