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新常态下的结构调整(2)

论经济新常态下的结构调整(2)

2经济结构调整的原则

结构调整的基本原则是效率原则,即在给定的条件下所有资本都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利用,各类资本的边际效益相等,马克思称之为平均利润,不存在某一两个产业能够获得高额的、不正常的利润(例如当下的房地产和某些金融衍生产品);也不存在对于经济社会来说十分需要却利润稀薄到难以生存的产业(例如当下的一些制造业)。当然,最佳配置的前提条件是资本和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结构调整需要尊重实体经济的发展规律,这也是原则之一。实体经济是一国经济大厦的根基,马克思称其为生产性劳动,其他的劳动为非生产性劳动。非生产性劳动的产生是由于生产性劳动效率提高使然,是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我国目前存在着群众运动式地、拔苗助长地发展服务业的现象,这是对配第·克拉克定律及库兹涅茨相关论述的误读。配第·克拉克定律指出,随着经济的发展,资本会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依次流向第三产业。库兹涅茨也指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部门实现的国民收入会下降。在工业化阶段,工业部门对国民收入的贡献会提高。在工业化后期,工业部门对国民收入的贡献会降低,服务业的贡献会越来越大。人们常常忽视了这个变化过程是有条件的:第一、第二产业效率的充分提高,是发展第三产业的必要条件,这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它不仅没有否认实体经济的基础性作用,而且是以坚实的实体经济为前提的。没有智能化的制造业,就不可能产生现代服务业。没有坚实的实体经济的基础,一窝蜂地发展服务业,就只能是餐饮、休闲等低端服务业,进而造成这些行业的产能过剩。

结构调整的过程还需要遵循比较优势的原则。中国经济以往的成功,在于发挥了亚当·斯密、李嘉图式的传统比较优势,后发国家在发展之初几乎都是这样。然而,这样的比较优势原则显然不能解释自然条件处于不利地位的国家或地区为什么能变不利为有利,继而成为经济发展的佼佼者,不能解释更多与要素禀赋无关的企业的兴起,不能解释全球绝大多数贸易为什么会发生在条件相等或要素禀赋没有很大差异的国家之间。这些现象的原因,就是这些国家具有了知识、技术方面的比较优势。也就是说,一国经济要持续地、高质量地发展,就不能陶醉于传统的比较优势,以至落入比较优势陷阱,要适时地塑造新的比较优势。从这个意义上讲,劳动力红利的逝去并不是坏事,它会逼迫我们培育新的比较优势,有什么样的比较优势就有什么样的产业结构。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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