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要致力于提高群众获得感 (3)

改革要致力于提高群众获得感 (3)

4现实获得感,就是改革落地给群众带来的实时实惠

湖南日报:邓小平同志说,“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也没有。”确实,群众要的是通过实干带来的听得见、看得清、摸得着的改革红利。因此,现实获得感是否可以理解为立竿见影的改革红利、实惠?增强群众现实获得感的决定因素有哪些?

秦国文:我认为是可以这样理解的,现实获得感就是改革落地给群众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它不是获得感的全部,但却是改革的一个重要衡量指标。现实获得感不仅是改革的重要目的,而且是改革的重要支撑,尤其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社会矛盾问题多的情形下,如何把改革举措转换为发展动力,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改革成果,是改革赢得广泛支持、不断冲破艰难险阻的关键。

一项改革方案一经审议通过,那么它的理论获得感就基本成形,接下来的努力空间就是与方案落地效果密切相关的现实获得感。增强群众的现实获得感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

一是改革方案的落实力。群众的现实获得感不是造声势、看架势、搞形式,而是要看改革方案能不能落实兑现,能不能见效获利。当前,我们有些改革举措推出后,群众感受不深、获得感不强,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改革方案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有些干部不想改、不敢改,面对困难当“鸵鸟”,遇到矛盾绕道走;有的地方和部门囿于局部利益、部门利益,搞选择性落实、象征性执行;有些改革政策在执行中走了板,“好经被念歪了”。这些形形色色的“中梗阻”是影响群众获得感的顽瘴痼疾,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加大方案落实力,首先要强化责任担当。只有干部把改革举措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切实抓在手里、扛在肩头,做到凡事有人去管、有人去盯、有人去促、有人去干,改革方案的落实才有关键保障。省委深改组第十一次会议,专门听取9位省委常委任组长的改革专项小组的上半年改革“成绩单”和下半年改革“计划书”,就是在省委这个层面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切实增强改革的落实力。市州县、省直部门更应层层加压,把落实抓得更硬更狠更力。其次要强化督办督察。建立完善改革任务落实的制度机制,做到改革推进到哪里、督察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今年6月,我们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改革督察专员库,先后开展了1次全面督察和商事制度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5次专项督察,下发了17批次督办函,目的就是为了让改革落实不偏题、不走样。

二是改革项目的协同度。全面深化改革对项目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尤其是协同性问题,在众多项目推进中显得尤为重要。目前,部分改革因为协同性不够导致群众获得感不强的现象还比较突出。个别部门、单位对改革协同配合支持不够,横向不愿“同步走”,纵向不能“跟紧步”,对本部门为主的改革项目不愿出力,对别的部门为主的改革项目不愿给力。比如,简政放权中,“你放我不放”的现象反而让一些审批形成了“死结”,群众要跑的路不少,要办的事更难;先照后证改革,群众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确实容易了,但是办理许可证的时间仍然较长,增加了创业成本等等。因此,提高群众的现实获得感,改革项目的协同度就是一个关键因素,只有加强政策统筹、方案统筹、力量统筹和进度统筹,在改革顶层设计时强化系统思维,进行通盘考虑;在制定改革方案时,加强配套措施,实行“套餐制”、打出“组合拳”;在政策执行时,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改革合力,改革的协同性才会更好,改革红利才会充分释放。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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