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三管齐下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2)

“放、管、服”三管齐下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2)

改进政府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

一要转变政府监管理念。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营造良好的公平环境,一方面是“深化放”,另一方面是“改进管”。正如李克强总理强调的,“放”和“管”是车之两轮、鸟之两翼。长期以来,政府部门习惯于管,但是如何科学地管、有效地管、适当地管、简约地管,是政府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在简政放权持续推进、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长,新业态、新模式不断产生的状况下,传统政府监管需要改进的余地还很大。首先要改进政府监管理念,要认识到监管是政府的法定职能,管好是职责,不管是失职。要把握好政府监管的度,既不能监管缺位,更要防止监管过度。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面对许多新事物、新业态、新行当,要保持宽容的监管理念,监管部门要处理好发展与监管的关系。要转变监管定位,监管是市场的裁判,而不是直接的参与者。要从传统的对微观事物进行干预,转向营造公平有序的良好发展环境。

二要创新政府监管方式。随着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出现,要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尤其是要探索互联网下和“互联网+”政府监管方式,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政府监管方式。

三要完善政府监管体系。制定统一、权威、系统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规矩,使监管可操作、可监督、可追责,要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监管体系,把相关部门的监管事项统一到一个平台上来,把几个大盖帽合成一个大盖帽,一支队伍管监控,一支队伍管市场,一支队伍管执法。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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