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与意识形态安全(2)

大数据与意识形态安全(2)

增强忧患意识,多措并举应对挑战

大数据时代的来临,是时代发展的必然,其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挑战是多方面的,对此,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多措并举加以应对。

实施大数据建设工程,减少民众对西方国家数据库的依赖。一是布局国家大数据平台、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加大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力度,建设融准确性、系统性与开放性为一体的国家大数据平台、数据中心,在风险可控原则下最大限度地推进公共机构数据资源集中向社会开放,从而减少民众对西方国家数据库的依赖,降低西方国家通过数据库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的力度。二是保障数据安全: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者的数据安全意识,加强对要害数据的监管,规避敏感数据的无序使用;夯实技术基础,应加大计算机网络攻击与侵入、计算机网络病毒及反病毒、加密与入侵检测等技术的自主研发力度,防止境外木马或僵尸程序通过控制境内服务器窃取核心和敏感数据;加强数据安全立法工作,法律是维护数据安全的利器,当前要结合用户个人信息数据安全、数据跨境流动等热点问题制定和完善国家数据安全保护法律。此外,还要建构大数据安全评估体系等,从法制层面确保意识形态的数据安全。

提高大数据的整合与关联分析能力,增强意识形态宣传实效性。一是做好思想宣传工作,强化在数据搜集、整合、分析方面的部门合作意识。在上述方面强化部门之间的合作意识,不仅有助于减轻搜集数据的成本,而且有助于提升数据的整合与关联分析能力,进而为意识形态宣传部门获取准确的数据分析报告,提升意识形态宣传工作效度奠定基础。二是加强法制建设。在依法加强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的前提下,运用法律手段打破部门在数据汇聚整合与关联分析方面的各自为政,进而消除信息孤岛。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有助于突破信息平台的横向和纵向互联技术瓶颈,形成党委和政府的上级同下级,同级不同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

净化新媒体的传播环境,增强主流意识形态吸引力。大数据时代,为切实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吸引力,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必须净化新媒体的传播环境。一是提高公众的传播素养。应当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公众传播教育,提升公众的科学传播意识,培育公众的理性批判精神,使其自觉抵制错误思想的影响,进而成为错误思潮传播的“终结者”。二是创作优秀的网络文艺作品。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努力创作出有高度、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充满正能量的网络文艺作品,提升网络空间的传播质量,以净化网络传播环境。三是加大网络安全技术的研发力度。应该加强物理安全分析技术,网络结构安全分析技术,管理安全分析,技术系统安全分析技术等网络安全技术的研发力度,从技术层面阻止域外错误思潮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域内传播,达到净化网络传播环境、增强主流意识形态吸引力的目的。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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