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实理性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2)

务实理性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2)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更加制度化

《意见》高度重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一议题,提出了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等四条措施。这是一项重要工作,为国有企业防腐倡廉、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从反腐威慑转向制度化建设提供了一定基础。

国有企业在2015年成为反腐重点领域之一,反腐成为特殊时期清理国企发展与改革障碍的有效利器和特殊手段。治标为治本获取时间,为国有企业防腐倡廉制度化建设创造了条件。决策者和监管机构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需要通过反腐打开的缺口对国企体制性弊端进行系统性清理,最终要从反腐威慑转向制度化建设,以保证国有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意见》提出了如何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明确了完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阳光国企。这其中,强化企业内部监督、特别是基于股权的监督和制衡是关键,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是重要补充。信息公开是国有企业重要的防腐剂。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互配合,加上责任追究机制,就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遏制国有企业腐败在制度上有所依托,使得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最终得以在法治化基础上完善和运行。当然,在划清了红线和底线的基础上,还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用容错机制鼓励改革,用纠错机制降低试错成本。这样可以更好地鼓励改革积极性、保护改革者,使改革者勇于担当、敢于尝试、不惮于承担风险,减少因畏惧风险而裹足不前的现象。

新一轮国企改革要避免错过有利时机

我国的国有企业数目之多、资产之大、分布之广,对国民经济整体效率、协调发展和国家国际竞争力的影响举足轻重。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国有企业在规模与实力等方面都有了长足进步,但取得的成绩与其拥有的资源、政府的要求和民众的期望仍有差距。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国有企业所处的政策、行业与市场环境已经开始发生变化,一批分布于重化工业等产能过剩领域的国有企业在经济增速转变阶段极有可能重陷困境,而社会将越来越难以接受国有企业对经济增长的抑制或拖累。这就是为什么过去一段时间,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呼声越来越强烈的主要原因。

目前,一方面国有企业资源优势明显、整体经营状况尚可,并且过去几轮改革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而另一方面,适应经济新常态使得提升国有企业经营绩效、提高国有资本公益性和流动性等任务既迫切又必要。主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当前既是有利时机、也是关键时期,再不能只坐而言,而应起而行。在《决定》和《意见》都已公布、改革条件已经基本具备的情况下,应摒弃对国有企业的先验判断,按照《决定》精神和《意见》部署,凝聚改革共识,务实理性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避免错失改革良机。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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