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捐被刑拘”倒逼网络募捐法治化

“骗捐被刑拘”倒逼网络募捐法治化

安徽女子“因救人被狗咬伤”事件反转后,仍在不断发酵,在受伤女子男友张宏宇承认编造了“救人”情节后,其找媒体进行包装策划的过程也浮出了水面。23日,安徽利辛县对外通告,当事人张宏宇已因涉嫌诈骗罪被刑拘,利辛警方正在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同时捐款账号也被注销。(10月24日《北京青年报》)

“救人被狗咬”骗捐事件,不仅伤害了爱心人士的感情,而且使“个人求助型”的网络募捐陷入尴尬境地;400名捐款者要求骗捐者退钱,表明网络募捐已经遭遇了信任危机。特别是,骗捐者被刑拘,具有样本意义;也给当今社会及公众提出了忠告:慈善炒作、网络募捐等,也应遵纪守法,真实可信;否则,将会“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付出违法成本。

时下,随着网络媒体的普及,炒作的阵营已经转移,网络成了草根群体的舞台,也成了炒作者的天堂。网络炒作有低门槛和高效率的特点,借助电脑和网络传播可以瞬间传遍天下,凝聚起超高的人气。问题是,网络炒作良莠不齐,一些恶意的炒作,既另类又反常,违背了社会道德,挑战了法律尺度和社会秩序。比如,2013年3月,年仅9岁的河南商水县女孩丽丽愿50万卖身救父,拿“女童卖身”当卖点,尽管出自救人的善意,但也是一种恶意炒作;至于“救人被狗咬”,原本就是“策划”出来的骗捐事件,更是一种恶意炒作。

可见,慈善炒作,也有善恶之分,既需要爱心人士认真辨别,更需要网络媒体坚守道德底线,对善意炒作给予支持和引导,对恶意炒作必须坚决反对和抵制。然而,恶意炒作频现,更值得网络监管部门反思。首先,应给网络炒作设定一个边界,最超码要保证炒作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能突破“消费正义、欺骗大众”的道德底线。什么该炒作什么不该炒作,即使没有明文规定,也要有一个起码的道德准则。要通过制度的建设,构建网络媒体完善的、行之有效的道德制约体系,监督网络媒体始终坚持清醒自律的态度。

特别是,骗捐者被刑拘,倒逼网络募捐法治化。首先,网络慈善相关的立法,可以更加规范和完备,让网络募捐的阵地更加有序、更加有效、更加有力。同时,对网络募捐的主体资格设定必要的门槛,给予合乎条件的个人和团体必要的募捐主体地位,对参与公益募捐的行为进行一个准确的定位和定性。再者,不管是网络募捐主体,还是受助对象,均要公开善款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只有网络募捐安全可靠,真正让受助对象获益,才能广泛传播公益慈善理念,营造人人关爱、人人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使公益慈善成为大众的普遍情怀,而不是靠慈善炒作。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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