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环境治理体系 (3)

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环境治理体系 (3)

“城乡共治”是构建统一环境治理体系的核心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农村环境治理迫在眉睫,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环境治理体系,其核心在于“城乡共治”。

完善城乡一体的环境规划。以科学的城乡环境规划为引导,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加强城市与农村环境同治的顶层设计,把农村环境保护规划放在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同等重要的位置上。

统筹城乡环境治理资金。将农村环境治理纳入财政预算体系,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投入力度,逐步增加投入比例,彻底扭转长期以来忽视农村环境保护的观念。采取财政和村集体补贴、住户付费、社会资本参与的投入运营机制,解决农村垃圾收集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维护运营资金来源问题,保障环保基础设施建好并能运转。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如通过激励奖励调动农民将秸秆综合利用,使农民能够在减少污染的行为中获得明显的经济利益。

增强城乡居民主体意识。积极引导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中来,环境治理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它关系到每个人的切实利益,需要每一个社会成员为之付出努力,要增强城乡居民的主体意识,增加环境治理的公众参与权。特别是农民要树立保护自己家园的责任感,从最基本的事情做起,比如适量使用农药化肥、抵制城市污染企业转移到农村等,积极探索建立村庄自治的农村环境保护机制;同时,要培养农村居民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如垃圾不乱扔、污水不乱排。

健全城乡一体的环境治理制度。建立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加强对省内污染严重的区域如豫北、豫西地区联防联治。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排污者必须持证排污。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提高违法成本。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推行环保大部制,逐步实行城乡环境保护工作由一个部门进行统一监管和行政执法的体制。

建立城乡统一的环境治理工作机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农村地区的覆盖。强化县乡两级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责,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对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健全乡村环保机构,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环保机构,使环境管理链条真正延伸到最基层。充实乡村执法队伍,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建立权威统一的城乡环境执法体制。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