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场监管走向市场治理

从市场监管走向市场治理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行了部署。国务院把简政放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有效地释放了市场活力,激发了社会创造力。在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新形势下,市场监管应走向市场治理。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须转变理念

市场监管是指政府部门依靠自身力量对市场主体的产品和行为等进行监督管理,而市场治理则是指政府部门联合消费者、社会组织、新闻媒体、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发挥他们对市场主体的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共同来维护市场秩序。

政府部门的执法力量有限,执法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工作精力也有限,而市场主体数量多、分布广、流动性大,违法犯罪行为隐蔽,花样层出不穷,单纯依靠政府部门的力量,已经难以对市场主体进行有效的监管。

以食品安全监管为例,许多地方把原来工商、质监、卫生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都整合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从表面上看执法人员增加了。但食品安全是个专业性很强的领域,整合之后不少执法人员是新手,监管能力反倒削弱了。不少地方食药监部门的执法车辆少甚至没有,执法装备条件差。

从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市场主体数量来看,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居多,特别是“黑作坊”。许多食品生产加工“黑作坊”都隐秘在城乡接合部,在深更半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在执法人员的工作时间以外活动;或生产加工场所很隐蔽,执法人员难以巡查到。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量大面广,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最密切,执法人员很难做到监管“疏而不漏”。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人民群众就会提心吊胆,感觉什么都不能吃,什么都吃不放心,抱怨政府部门。近年来,由于违法成本低而收益高等原因,我国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花样也不断翻新,各种非法添加物不断涌现,让政府部门防不胜防。

相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而言,大型食品企业生产经营比较规范,但一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波及面就特别广、社会影响特别大,如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事件、上海福喜的过期肉事件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人员编制有限、执法人员数量有限,不可能每个食品企业派驻一个监管员,监管员也不可能7×24小时盯着食品企业。

现代政府是一个有限政府。政府部门不能大包大揽。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必须联合消费者、社会组织、新闻媒体、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也要走群众路线,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关职能部门的理念要从“市场监管”转变到“市场治理”。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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