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记历史 珍爱和平推动人权进步和共同发展(3)

铭记历史 珍爱和平推动人权进步和共同发展(3)

摘要: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是正义和邪恶、光明和黑暗、进步和反动的大决战,也是人权与反人权的大决战。回顾这段历史,总结经验教训,对于维护世界和平、推动人权进步、促进共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立足发展,协调推进各项人权

我国一向认为,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人权,没有生存权、发展权,其他一切人权均无从谈起。这既是对中华民族以往惨痛历史教训的总结,也是对长期以来中国发展阶段和发展环境的清醒认识,也体现了对人权发展规律的客观认知。

人权与发展密不可分,偏离人权保障方向的发展很可能误入歧途,而离开发展支持的人权保障则如同无源之水。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明确指出,人是发展的主体,发展权利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每个人和所有各国人民均有权参与、促进并享受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发展,在这种发展中,所有的人权和基本自由都能获得充分实现。各国都应采取必要措施实现发展权利,确保所有人在获得基本资源、教育、保健服务、粮食、住房、就业、收入公平分配等方面机会均等,对保护和促进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予同等重视和考虑。同时各国对创造有利于实现发展权的国际条件也负有责任。尊重历史、以史为鉴是发展进步的基础,也是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发展的基石。各国应尊重国际法原则,促进基于主权平等、相互依赖、互利合作基础上的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在确保发展和消除发展障碍方面相互合作,遵守和实现人权。

当前,中国坚持“发展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一重大战略判断,坚持把发展权摆在突出位置,优先发展民生相关权利,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中国传统思想和文化中,极为重视民生保障。中国政府历来注重百姓生活和民生建设。习近平主席指出,在推动科学发展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民生为先、民生为重、民生为本。近期来自法学重镇西南政法大学的一项调查也显示,虽然中国大众对人权的观念明显增强,但不同主体之间的人权观念差异性较大,大众的人权主张和要求更多倾向于经济和社会权利。

在突出民生先导、优先解决人民群众切身权利和利益的同时,中国的人权建设也更加注重坚持全面推进的原则。我国从立法、行政和司法各个环节完善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法律法规和实施机制,制定发布了两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将各项人权作为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与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的协调发展,促进个人人权与集体人权的协调发展。既尊重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又坚持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和新的实际出发。在民生优先的基础上,大力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环境等各项人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多年来,立足于传统文化和人权保障实践,中国已经走出了一条以民生为先导,在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全面实现人权保障的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人权理念和人权话语体系。

北京人权论坛是中国人权研究会于2008年创办的。自创办以来,论坛从无到有,已经发展成为中国人民广交朋友、扩大多边交往的重要手段,也是世界爱好人权、爱好和平的人们相互交流的重要平台。“2015·北京人权论坛”以“和平与发展: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与人权进步”为主题。习近平主席专门发来贺信指出:“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历经苦难,深知人的价值、基本人权、人格尊严对社会发展进步的重大意义,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和平发展环境,将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不移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和世界人权事业。”

中国的人权进步是世界人权发展的一部分,也为世界人权发展贡献了宝贵经验。人权的路还很长,我坚信,这条路上,朋友会越来越多,路会越走越宽广!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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