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改革研究会、陕西省哲学学会、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主办,西安交通大学承办的新常态下“四个全面”协调推进与社会工程全国理论研讨会于2015年9月12-13日在西安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10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学者们在激烈的思想交锋与观点碰撞中形成了许多新观点、新见解,现将本次研讨会的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新常态与“四个全面”
清华大学教授赵甲明对新常态进行了分析与解读,指出,当前处于旧常态向新常态转变过程,旧常态是什么、新常态是什么、现在转变到什么阶段,值得研究。有正常的常态,也有非正常的常态,应当辩证分析,正确对待。从哲学上讲,旧常态向新常态转变,就是要转变为合乎规律、具有必然性、符合人民根本利益、代表中国未来发展方向的状态。不仅经济要进入新常态,政治、文化、科技、社会都要进入新常态。“四个全面”把改革开放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统一起来了,“四个全面”与党的基本路线是统一的,新常态下,最应把握和坚持的就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当前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与落后生产力的矛盾,但人的需求、欲望与消费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系,应当重新反思,辩证分析,对生产力标准应当进行全面认识和系统把握,不能见“物”不见“人”。长安大学教授李刚指出,“四个全面”实际上就是从四个方面治理现阶段存在的主观任性问题,寻求新的社会秩序(约束体制)——新常态。东北大学教授郑文范指出,新常态“新”在生产力建立在创新驱动基础上,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现代基础是科技生产力。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刘本距指出,研究新常态下的社会突出矛盾——生态矛盾、经济利益矛盾、政治权利矛盾、党群、干群矛盾,有助于“四个全面”协调推进。陕西行政学院教授汪向东指出,“四个全面”的核心是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驾驭新常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就是要改变旧常态,建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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